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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澆置後要多久才可做鑽心試驗?

文章發表於 : 2009 7月 01 (週三) 10:34 pm
#0 由 lion77
因正在辦理明挖淺基礎施工作業,想在尚未覆土前,
辦理鑽心試驗(因未滿28天,不知有無相關規定?),
以留下品管紀錄,就此問題,請教板上前輩。

文章發表於 : 2009 7月 02 (週四) 9:49 pm
#1 由 HH
如題,假若想引用的話,找CNS 1238,94年版的第2頁有相關規定(較舊版也相同,但頁數不同),但相關強度折減算的問題會比較難認定,日本是有相關折減係數,不然台電也有類似的(但好像是針對模製試體)。
最後提醒一下,只有業主本身會茫然,其他的乙、丙、丁...方都一定會建議不要鑽,如果是想做就做...只是壓出來的強度認定問題。
一般不要去用28天鑽心強度,一組3顆平均85%以上且單任一顆75%以上,用模製去看...28天是1.3~1.5倍,14天約是0.9~1.2倍左右,7天是0.62~0.85倍。(當然是供參酌)鑽心不確定性增加,故宜由其他單位或文獻等資料佐證,最好是找的到規範。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XD)

文章發表於 : 2009 7月 04 (週六) 10:59 pm
#2 由 lion77
感謝 HH前輩的提醒及說明:

摘錄 CNS 1238 中 4.1.1 規定:「混凝土未達一定強度前,不得進行混凝土強度試驗之取樣作業,以免破壞水泥砂漿與粗粒料間之結合」,故建議14天以後方可進行鑽心。所以提前鑽心亦可能導致撓動凝結中的混凝土,影響Fc' 強度,反而導致混凝土品質下降。為免引發甲乙雙方之不必要爭議,及顧及混凝土生成品質;故暫緩進行提前鑽心之行動;先觀察取樣試體進行抗壓試驗後之強度正常否! 再做打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