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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 高市府問題不小,這在北中部,早被罵『螺絲掉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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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y.gov.tw/message_1.asp?msg_id=2736
標題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工處PCCES系統作業要點涉有違失,由監察院陳委員永祥、洪委員德旋提案糾正 日期 2009/11/11
內容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訂定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系統)作業要點扺觸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在先,後未依行政院公共工程解釋函即時修正,肇致政府因該款無效標規定而使公帑無端浪費6,834萬元。
高雄市政府未統一府內各機關之招標文件規範,易使投標廠商混淆不清等,均有疏失,由監察院陳委員永祥、洪委員德旋提案糾正。
糾正案文指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工處於92年訂定「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系統)作業要點」,該要點第9點第2款逕自規定,標價與詳細價目表總價及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者,視為無效標,顯已牴觸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新工處上述要點扺觸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在先,後未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函即時修正,肇致政府因該款無效標規定而使公帑無端浪費6,834萬元。
糾正案文復表示:
該府工務局新工處長達1年7個月未依行政院函頒規定訂定招標文件,
復於未修正上述要點前,即逕於招標文件排除該要點之適用,
另高雄市政府未統一府內各機關之招標文件規範,
易使投標廠商混淆不清等,均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