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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木工程職系 想轉任行政職系(或其他職系)除了以職系組織表上之順序轉任外(土木工程職系->經建行政->一般行政),是否可以修學分方式轉任其他職系?(如想轉一般行政,就去學校補修行政法等。。)這樣可行嗎?
想請教各位大大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2 (週五) 8:57 pm
tscc 寫:可參考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略以: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或其後在獨立學院、大學、研究所(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二十學分以上者;其所修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及各校系(科、所)必修科目表所修習之專門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明書及職務說明書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計其學分。但科目類似之學分不得重複採計。
個人的經驗是這樣,2年半前還在念學士後法律研究所(那時我是土木職系),因還沒畢業,所以將所修學分連同自己用一張a4白紙寫一張申請書至銓敘部認定是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該部也回ㄧ個書函認定具法制任用資格,那時我就用這一張書函去應徵某縣市政府法制課員~也僥倖錄取!但因為尚未畢業,無法領取法制加給~後來自己也覺得自身法律知識尚顯不足,因此就自願放棄沒去報到!不過很幸運的是,我之前也在原單位轉行政職系成功,今年也順利畢業了!所以應該又可以開始找機會哩~法制加給蠻迷人的~呵~出事機率又比土木小太多哩!我同學好幾個也是土木所念完又跑去念法律系所~然後就轉職系到法制相關單位服務囉~多個專長多個調任機會~
以上個人意見,先進您可以參考參考~有問題~可以直接問銓敘部~不過我在想他門答案一定也是把學分或學位証明送部審查看看吧~
skydead 寫:嗯....潛水那麼久....來說一下好了
我也是----土木---經建----行政------民政
不過也是運氣好........
剛考上是在公所經建課,後來,課長幫我拿到經建行政,
之後找缺,粉幸運的找到 民政局缺
局里的長官....幫我轉到行政跟民政了
只是...現在管的是公所的活動中心囉。
b516 寫:skydead 寫:嗯....潛水那麼久....來說一下好了
我也是----土木---經建----行政------民政
不過也是運氣好........
剛考上是在公所經建課,後來,課長幫我拿到經建行政,
之後找缺,粉幸運的找到 民政局缺
局里的長官....幫我轉到行政跟民政了
只是...現在管的是公所的活動中心囉。
s大阿...坦白說你有找有力人士關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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