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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廠商報竣工後,確認竣工程序?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24 (週二) 3:43 pm
#0 由 LV
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因第一次經辦工程,目前包商表示已竣工,依據本府之規定:廠商應於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主辦工程單位。主辦單位及應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核對竣工項目其數量,以確定是否竣工,並做成會議記錄。
想請教各位前輩:
1.廠商申報竣工後,主辦單位及監造至現地要確認的內容?(要確認是否依契約、圖說、數量、項目等很詳細的核對一次嗎?可是這樣不就等於在驗收了?還是說只要大概看一下?)
2.現地記錄要如何做:要詳細的逐步寫缺失,還是只要重點式的概述一下?抑或各位前輩可分享一下記錄重點呢?
3.若確認竣工當日,發現有小缺失,那還是可以確認為竣工嗎?
以上各問題,請各位前輩分享一下經驗吧!!感恩!!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24 (週二) 4:26 pm
#1 由 飛龍哥
可參閱某府頒訂的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第參篇、驗收
網址: http://www.law.taipei.gov.tw/taipei/law ... 06-04-3015

回應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26 (週四) 1:07 pm
#2 由 Erik
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因第一次經辦工程,目前包商表示已竣工,依據本府之規定:廠商應於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主辦工程單位。主辦單位及應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核對竣工項目其數量,以確定是否竣工,並做成會議記錄。
想請教各位前輩:
1.廠商申報竣工後,主辦單位及監造至現地要確認的內容?(要確認是否依契約、圖說、數量、項目等很詳細的核對一次嗎?可是這樣不就等於在驗收了?還是說只要大概看一下?)
2.現地記錄要如何做:要詳細的逐步寫缺失,還是只要重點式的概述一下?抑或各位前輩可分享一下記錄重點呢?
3.若確認竣工當日,發現有小缺失,那還是可以確認為竣工嗎?
以上各問題,請各位前輩分享一下經驗吧!!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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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分享我的心得
1.竣工當然是要監造確實核對項目數量無誤,始得報竣工,像你講的如驗收規模般,理想的話
從竣工前會勘、竣工、初驗、驗收最好是越前面越仔細,到驗收只是個程序確認,
如此疑難雜症也才不會留到最後才被挑出來,造成承辦與包商頭大。不過一般主管趕時效,
可能監造報了就算,你自己要花個幾天去現場確認,再報竣工,主管挺就行。
2.初驗、驗收紀錄都詳實的紀錄,與契約尚符也寫,不符也寫。如果你覺得這包商平時叫不動,
我會聯合主驗人員挑缺失,強迫他改,逾期壓力在包商身上。
3.這問題可回到問題1,包商平常叫不動你就從嚴處理,叫他改完再報竣工,工期照算。
當然你也可以讓他報竣工,叫他驗收前改完就好。

對包商與監造,總括來說就是手段的拿捏,生殺原則上都在你手上(主管挺的話)。

文章發表於 : 2009 11月 26 (週四) 1:29 pm
#3 由 LV
感謝飛龍哥及Erik大大的分享,大致瞭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