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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候傳....心情故事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9:03 am
#0 由 dotels
小弟之前服務於台X縣市某鄉鎮市公所,前鎮子公所打電話給小弟表明台X地檢署傳喚小弟出庭,因小弟已離開了公所,所以不知道到底之前服務的公所發生了什麼事,於是就打電話給還在公所服務的同事,以瞭解事情的概況,經同事大概敘述了一番,我才知道是某公所的廠商出了問題,因為它也承包其他鄉鎮市的工程,所以檢察官就一併調查,想釐清檢察官想知道的問題,而瞭解事情的始末後,我想這也沒什麼,反正我不偷不拿不作虧心事,配合地檢署的調查也是應該的。

就在某一天早上我深怕遲到所以提早出門,到了地檢署還比預定時間早了30分鐘,而進去後我就被帶到偵查庭等候,從早上一直等到下午終於輪到我被訊問,我心想終於輪到我了,趕快問一問我想離開這個連吐出氣來都會瞬間結冰的地檢署,初訊時調查員問了我一些問題,在此就不再詳述,其中調查員說到:「因為這是你蓋的章,現在工程出問題我們就是找蓋章的人。」在訊問約一個鐘頭後結束了初訊,我從偵訊庭走出來,那時我癱坐在偵訊庭外的椅子上,心想我不是關係人嗎?(那時公所叫我出庭說我是以證人的身分出庭),怎麼拿到傳票時我是以被告的身分被訊問,而下午結束後同事說還要等複訊,而我又從下午等到晚上才等到檢察官訊問我,其實從早上到晚上都是一直處於等待的狀態,而訊問卻是一個鐘頭就結束了,我的時間幾乎都在等待中度過,檢察官訊問的內容和初訊大同小異,但最重要的來了,檢察官:「XXX,現在懷疑你圖利廠商,依據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你有權保持緘默,也可以找律師請求協助,請問你需要嗎?」。那時候我坐在偵訊庭的椅子上,不知道是地檢署的冷氣開的太強,抑或是我害怕,我的身體不斷的發抖,說出的話連自己都聽的出來帶有顫抖的聲音,我:「不需要。」,又經過了一小時的訊問,結束複訊後我又被帶到另一個偵查庭,又是一陣的等待,在偵查庭中我才知道要等檢察官的判決,又是一陣顫抖襲上身(等待的時間真的不是人過的),等待的過程中我清楚的聽到在檢察官室是很多人在聊天的聲音,聲音裡聽的出來有男有女,期間在一陣聊天聲音過後是眾人的笑聲,笑聲又比聊天聲更為大聲,我心想我在等你們的判決,結果你們在裡面說說笑笑,完全不理會當事人的心情,是因為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嗎?(台語),最後判決出來我以數萬元交保。

我猶豫了很久本來不想PO這個文章,畢竟這並不是什麼光榮的事不想拿出來丟臉,但想到我同事和他家人在地檢署前團聚的那一面,就是希望現任公職的朋友們不要步入我們的後塵,記得小心行事,請 查照。
以上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若有多處不善之處,請予以刪除,謝謝。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9:53 am
#1 由 CBT
給dotels:

1.
證人或是被告, 以收到法院傳票上為主

2.
感覺上還沒開偵察庭,
建議找委任律師並討論,
並從檢察官的問話準備辯護方向,
能拼到不起訴就拼拼看
要不以國內處理司法案件的速度
沒三年五載,不會有結果.

以上請參考

Re: 交保候傳....心情故事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0:04 am
#2 由 cycch0112
看到這故事,我想到我學長的事,他跟我都是南部某5年500億大學碩士,他當初也在中南部某黑道故鄉鄉公所當發包的,因鄉長亂搞,他是承辦人,檢察官一訊問劈頭就說,我知道你什麼都沒拿,但你要咬出上面的你才沒事(跟國務機要費陳鎮慧一樣,都沒拿也被收押),因當初他已離開公所,一些狀況也不知道,就莫名其妙被收押40多天,他放出來後,我到辦公室找他,他比原作者樂觀多了,就說遇都遇到了想那麼多也沒用,他說要多請一些律師跟檢察官拼了,因他也是清清白白,不拿不吃,到現在還在訴訟,聽以前同事說應該沒事,原作者也不用那麼悲觀,因不是當事人沒法瞭解人格受侮辱的苦,但人生旅程那麼長,當作是另一種歷練,我學長本身信佛,他說只要對的起自己,檢察官那些動作他都一笑置之,在訊問等待期間他都念佛,大悲咒、心經等,而那些他認為那些讓他被收押的,他是相信會有因果的,所以也可以讓原作者參考一下,人生還很長,不要因這件事影響到對人生的其他看法!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0:08 am
#3 由 kingofmen
看完這個我真的有所感觸....
最近驗收量很多
章也蓋的很心驚膽顫
看來以後要小心為上了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1:01 am
#4 由 pingtung
聽長輩說友人承包數個鄉鎮公所的工程,也等於是好幾個

鄉鎮公所的工程都是由同一個人所承攬,請問這是

此人透過某種關係而拿到好幾個鄉鎮的工程?!請問待在鄉鎮公所的先進

該怎樣去避免,以維護自身安危。

鄉鎮公所雖然離家近但似乎是處處危機,請教前輩告知苟活之道!!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1:02 am
#5 由 cance
1. 樓上太老實了,當檢察官說懷疑你圖利廠商,你應該馬上說證據呢?圖利證據在哪?(讓對方知道你不是好欺負的),另外若對方問你是否需要請求律師協助,你一定要馬上說需要(好像是免費的),因為多一個有法律背景的人來幫你,和樂而不為?
2. 樓上說以前同事故意擺濫不辦工程不蓋章所以沒事,我覺得這不可能(當然若他關係背景良好例外),畢竟大家都擺濫不辦工程不蓋章,那課長當假的阿,業務要如何推動?當心未來連吃兩大丙走人阿
3. 等待15小時閒閒沒事作,可以多算算力學加強考試實力,考個技師之類的,萬一起訴被停職,起碼你還有收入(可以租牌)
4. 這種事情就當作花錢消災,趕快請一個你信任的好律師就對了,畢竟你沒拿錢沒喝花酒,工程也沒死人,要有事的機率很低,但就怕自己折磨自己先得憂鬱症了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1:29 am
#6 由 swdswd
cance 寫:1. 樓上太老實了,當檢察官說懷疑你圖利廠商,你應該馬上說證據呢?圖利證據在哪?(讓對方知道你不是好欺負的),另外若對方問你是否需要請求律師協助,你一定要馬上說需要(好像是免費的),因為多一個有法律背景的人來幫你,和樂而不為?


這我聽時常出入調查站的包商說過...若是說要律師協助會被精神轟炸更久(他們的想法是因為心虛所以要律師??)
若是說不需要~~反正又沒做虧心事~~怕啥??反而很快就問完了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1:50 am
#7 由 考生
話說回來公所與縣市政府都容易出事,但前者是被檢調約談、被起訴跑法院;後者是審計或工程會調查,要寫一堆答辯理由、送考紀會記過處分之類的,各位版大可曾想過公所辦的工程費用大多100萬以內,何以檢察官要大動干戈的來調查,反倒是縣市政府工務處辦的100萬以內工程被調查機率很小,why?

圖利不等於貪污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28 pm
#8 由 station5
看了很多前輩的回覆,我也來分享一下我的意見吧,其實在之前我也一直以為只要我們不吃不喝不拿包商的好處,就行的正座的直根本不需要擔心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在一次政風單位的宣導會中,我發現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的,因為圖利不等於貪污,而兩者之間的差異就在於圖利是因為你執行公務的疏失或不小心,而導致承包商得到不應得的利益,圖利的情況就產生了.而大家一直說的不吃不喝不拿廠商好處,是因為沒有和廠商產生對價關係,因為如果有了對價關係就變成貪污...兩者其實不同,但是相同的就是公務員都適用而且罪都不算輕...所以摟在公部門真的不是的不吃不喝不拿廠商好處就可以安然退休...其實處處危機.

Re: 圖利不等於貪污

文章發表於 : 2010 2月 10 (週三) 1:52 pm
#9 由 考生
station5 寫:看了很多前輩的回覆,我也來分享一下我的意見吧,其實在之前我也一直以為只要我們不吃不喝不拿包商的好處,就行的正座的直根本不需要擔心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在一次政風單位的宣導會中,我發現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的,因為圖利不等於貪污,而兩者之間的差異就在於圖利是因為你執行公務的疏失或不小心,而導致承包商得到不應得的利益,圖利的情況就產生了.而大家一直說的不吃不喝不拿廠商好處,是因為沒有和廠商產生對價關係,因為如果有了對價關係就變成貪污...兩者其實不同,但是相同的就是公務員都適用而且罪都不算輕...所以摟在公部門真的不是的不吃不喝不拿廠商好處就可以安然退休...其實處處危機.

有關圖利罪的認定其實法條修改多次,最後修改的內容是要有對價的獲利關係

比如你讓廠商溢領工程款100萬,然後廠商送你一輛名車或幾十萬紅包,諸如此類

的,否則只能算是業務業務疏失或瀆職啦,但老實說公所時常要求承辦驗收時在竣

工圖與數量計算表每頁都要蓋章,雖然在驗收紀錄上面有寫未抽驗及隱蔽部分由監

工及廠商負責,但新裡還是會怕怕的,畢竟沒出事大家都沒事阿,而縣市政府比較

沒有要驗收人員竣工圖與數量計算表每頁都要蓋章的不合理規定,可能因此出事機

率降低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