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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提敘呢?

發表於 :
2010 3月 22 (週一) 2:51 pm
#0 由 gj94vup
打擾一下各位大大,
我在96年有考上地特三等並服務1年8個月,
有拿到一張考績單,
之後又考上高考後辭職就任,是否可依此提敘至6等二支薪資呢?
要準備的資料又是什麼呢!?
感恩!!

發表於 :
2010 3月 23 (週二) 9:21 am
#1 由 gj94vup
我去問本單位的人事,
他說我之前算特考特用,
所以只適用在特考,
除非"綁約"年限過後才可提敘,
真的是如此嗎!?
請有經驗的大大分享一下,
感恩!!

發表於 :
2010 3月 23 (週二) 9:33 am
#2 由 LV
應該是沒有錯!我們以前人事也是這樣說的
我的狀況跟你幾乎一模一樣,但畢竟特考與高考屬不同的考試
除非綁約期滿。不然視同離職,之前的考績都不能用。

發表於 :
2010 3月 23 (週二) 9:35 am
#3 由 考生
這個建議你去問銓敘部銓審司會比較清楚,因為特考綁約未滿分到新單位視同辭職,所以除非你在原單位是六等二,否則辭職考績視為中斷

發表於 :
2010 3月 23 (週二) 11:04 am
#4 由 gj94vup
感恩大大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