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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圖利或違法嗎?

發表於 :
2010 4月 21 (週三) 5:41 pm
#0 由 swdswdswd
小弟目前手上有件案子~~是鎮長交辦的鎮內某廟宇的廣場改善工程
(該廟宇香火並不盛~~所以廟宇方面似乎也沒經費自己改善~~所以直接跟鎮長講說要我們去做)
據了解~~該廟宇的土地是向鎮公所承租~~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由公所辦理廟宇的廣場整修工程嗎
主要改善項目為地磚重鋪及周邊改善~~
會有圖利廟宇的違法情形或其他違法的事項嗎??
Re: 這樣算圖利或違法嗎?

發表於 :
2010 4月 22 (週四) 12:54 am
#1 由 yuhming
swdswdswd 寫:小弟目前手上有件案子~~是鎮長交辦的鎮內某廟宇的廣場改善工程
(該廟宇香火並不盛~~所以廟宇方面似乎也沒經費自己改善~~所以直接跟鎮長講說要我們去做)
據了解~~該廟宇的土地是向鎮公所承租~~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由公所辦理廟宇的廣場整修工程嗎
主要改善項目為地磚重鋪及周邊改善~~
會有圖利廟宇的違法情形或其他違法的事項嗎??
建物是誰的?承租契約的內容怎麼定?
打比方
明天我去成立一個宗教團體
跟你門鎮公所租一塊地
然後蓋一個宋八力顯像館
因為騙不到甚麼人,所以沒甚麼錢
地磚要重鋪、周邊要改善就找你門鎮長幫忙去做
你說可不可以?
你的實際情形是甚麼我並不清楚
所以多少要靠你自己找答案
Re: 這樣算圖利或違法嗎?

發表於 :
2010 4月 22 (週四) 12:58 am
#2 由 yuhming
我要澄清一下
我並非意指那間廟宇在騙錢
如果讓人誤會
在此致歉
Re: 這樣算圖利或違法嗎?

發表於 :
2010 4月 22 (週四) 8:16 am
#3 由 考生
swdswdswd 寫:小弟目前手上有件案子~~是鎮長交辦的鎮內某廟宇的廣場改善工程
(該廟宇香火並不盛~~所以廟宇方面似乎也沒經費自己改善~~所以直接跟鎮長講說要我們去做)
據了解~~該廟宇的土地是向鎮公所承租~~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由公所辦理廟宇的廣場整修工程嗎
主要改善項目為地磚重鋪及周邊改善~~
會有圖利廟宇的違法情形或其他違法的事項嗎??
如果那個寺廟屬於里活動中心,那用公所的經費辦理改善就ok,或是你請該里辦公處發文說該處需要整修廣場,然後你簽給鎮長同意那也ok,不知你這邊工程要自辦設計監工嗎?若要那承辦的責任會加重。

發表於 :
2010 4月 22 (週四) 8:38 am
#4 由 madflame
先去查該寺廟是否有辦理登記
如果有的話
以觀光的名義來修繕應該算是比較OK
如果沒登記
看能不能用這個理由把事情推掉

發表於 :
2010 4月 22 (週四) 2:33 pm
#5 由 chian
公家機關辦理之業務,是收取人民的納稅錢來辦理的。理應基於公共需求辦理業務,本案需視是否為辦理公共之所需,若要辦理起碼要有說服自己的理由,過程可請當地里辦公處里長及代表或其他人員來確認背書是否作為公共使用,其中之程序亦應有書面資料,以上僅為各人看法,僅供參考,無法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