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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沒有前輩知道後續擴充簽辦流程

文章發表於 : 2010 4月 24 (週六) 11:43 pm
#0 由 sjoejoe
請教各位工程前輩
工程及勞務採購契約中訂有後續擴充條款(原招標文件及公告載明金額期間數量),
辦理流程為何,請各為前輩給小弟指導一下。
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二、關於來函說明1,機關依本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議價程序不得免除。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其中換文所指為何?

文章發表於 : 2010 4月 25 (週日) 1:07 am
#1 由 jjq519
其實就是書面確認
貴單位採購人員要應該要去處理

如果契約尚在執行 其實就是變更契約 作個契約變更協議書 甲乙雙方蓋章 並作決標彙送

如果原契約已完成 當作一個全新標案 也要審標決標等等 然後作契約書並作決標彙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