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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國內經過這次重大事件,本人想請問關於相關事件採購程序如何辦理?
小弟有幾個問題盼能獲得解答:
1.高工局這次緊急出動數量如此龐大的重機具,是屬於緊急的搶救開口合約嗎?
2.如果開口合約的金額不足以支付數量如此龐大的作業支出,該如何辦理?
3.還是這次案子是屬於採購法的緊急採購部分,不屬於開口合約,如果是,程序如何辦理?
4.清運出的土石先暫時堆置在哪?是進土資場還是先放置在高工局的地?或者緊急跟地主承租借放?
5.日後這些清出的土石如何辦理,是高工局自行運用?還是統一標售?
以上,盼有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