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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土地上鋪AC該如何辦理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25 (週三) 4:23 pm
#0 由 t05121009
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小弟日前剛分發至鄉公所服務,最近有位代表會勘要求某道路AC重新鋪設,並將路旁私人土地予以拓寬加鋪(地主亦同意),請問這樣合法嗎?若合法該辦理那些手續

Re: 私人土地上鋪AC該如何辦理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25 (週三) 5:33 pm
#1 由 narita
t05121009 寫: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小弟日前剛分發至鄉公所服務,最近有位代表會勘要求某道路AC重新鋪設,並將路旁私人土地予以拓寬加鋪(地主亦同意),請問這樣合法嗎?若合法該辦理那些手續


基本上拿公家的錢來鋪私人的土地當然不行
除非地主自己出錢或是廠商自行吸收私地部分的AC鋪設
這個問題在地方公所應該算常遇到
一般像你說的路邊私人土地或是防火巷等
都常常會有代表或鄰里長會找公所鋪設AC路面
這個部份你可以堅持不鋪(就法上你一定站的住腳)
如果你還很菜的時候以後遇到可以說回辦公室請示課長
除非連你們課長也同意那就只能凹廠商啦
如果凹不動廠商就.......

建議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25 (週三) 6:01 pm
#2 由 sandaniel.tw
基本上拿公家的錢來鋪私人的土地當然不行
除非地主自己出錢或是廠商自行吸收私地部分的AC鋪設
這個問題在地方公所應該算常遇到
一般像你說的路邊私人土地或是防火巷等
都常常會有代表或鄰里長會找公所鋪設AC路面
這個部份你可以堅持不鋪(就法上你一定站的住腳)
如果你還很菜的時候以後遇到可以說回辦公室請示課長
除非連你們課長也同意那就只能凹廠商啦
如果凹不動廠商就.......


公家的AC 如果要舖在私人土地 似乎私人土地 要變成公家的用途...
也就是說 不是那筆私人土地變成既成道路...就是土地捐贈給公所...

如果有代表凹 或者 是課長口頭叫你舖... 你都不能舖 因為有違法

建議寫"簽"請給課長...文中說明 這樣與法不合 請他核示...
如果課長批准 這樣出事情 課長負責...

恩 不知道對不對 我也是菜鳥公務員 = ="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25 (週三) 7:50 pm
#3 由 safin
提供一點拙見.......
如果非鋪不可,那你就打一張私人土地無償供道路使用同意書

除了地點地號外

一定要有
私有土地所有人簽名
見證人:民代簽名

簽名之後就比較不會耍賴,也不會有圖利他人之疑慮...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26 (週四) 2:23 pm
#4 由 frank029
safin 寫:提供一點拙見.......
如果非鋪不可,那你就打一張私人土地無償供道路使用同意書
除了地點地號外
一定要有
私有土地所有人簽名
見證人:民代簽名
簽名之後就比較不會耍賴,也不會有圖利他人之疑慮...


樓上正解
但還有需要注意其鋪設工程是否供不特定人使用
一般私有土地提供道路使用較無爭議
但若為私人庭院或有門禁之內道路就不行
之前有貢寮鄉公所被判刑就是幫代表家庭院鋪設AC
而圖利他人
一點點經驗,請大家指教

PS:不特定人使用--指大家都可以使用到,無門禁或圍牆.....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28 (週六) 9:13 pm
#5 由 jacky
frank029 寫:
safin 寫:提供一點拙見.......
如果非鋪不可,那你就打一張私人土地無償供道路使用同意書
除了地點地號外
一定要有
私有土地所有人簽名
見證人:民代簽名
簽名之後就比較不會耍賴,也不會有圖利他人之疑慮...


樓上正解
但還有需要注意其鋪設工程是否供不特定人使用
一般私有土地提供道路使用較無爭議
但若為私人庭院或有門禁之內道路就不行
之前有貢寮鄉公所被判刑就是幫代表家庭院鋪設AC
而圖利他人
一點點經驗,請大家指教

PS:不特定人使用--指大家都可以使用到,無門禁或圍牆.....


貢寮鄉長陳世男圖利私人 遭判刑
【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十三日電)台北縣貢寮鄉長陳世男與公所建設課長黃文雄兩人,利用實施擴大公共建設方案機會,以十八萬多元為貢寮鄉民代表吳建興的私人住宅鋪設水泥,兩人今天均被基隆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兩個月,褫奪公權六年。吳建興因無施壓的證據,被判處無罪。

判決書指出,吳建興家中的庭院地勢低常淹水,九十一年間向陳世男、黃文雄請託,希望以公款鋪設水泥、施作迴車道。

因工程地點在吳建興的住宅後院,黃文雄恐怕有爭議沒有決定。當年,行政院通過擴大公共建設方案,黃文雄利用雙玉村田寮洋道路駁崁等工程,夾帶黃文雄的住宅工程,納入貢寮鄉擴大公共建設方案的「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內。

檢方將陳世男、黃文雄兩人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起訴,法官今天審結,指陳世男、黃文雄,為私人施作工程圖利私人,有違人民請託。在考量兩人的犯罪動機及圖利金額不大,分別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各判有期徒刑五年兩個月,褫奪公權六年。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29 (週日) 11:02 am
#6 由 safin
jacky 寫:檢方將陳世男、黃文雄兩人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起訴,法官今天審結,指陳世男、黃文雄,為私人施作工程圖利私人,有違人民請託。在考量兩人的犯罪動機及圖利金額不大,分別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各判有期徒刑五年兩個月,褫奪公權六年。


請託的沒事,蓋章的抓去關..
如果判決如此....
私人地的部份,建議就不要做....
黑一點沒關係,以後就不會叫你承辦了...

文章發表於 : 2007 4月 30 (週一) 12:43 pm
#7 由 wharuka
公所鋪AC常會發生這種事耶
有的時候是鋪太過去,民眾跑來公所大吵大鬧

而我的業務是路燈設置,常常代表或里長都要求我去幫誰誰家的前面裝乙盞
又或者連私設路燈也叫我去修理(此例一開,後面就有如長江水延綿不絕=.=)

然而私人巷道或私人土地被硬凹要裝路燈,我都有要求同意書與地藉滕本
不知道這樣子夠不夠用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2 (週三) 7:24 pm
#8 由 jacky
wharuka 寫:公所鋪AC常會發生這種事耶
有的時候是鋪太過去,民眾跑來公所大吵大鬧

而我的業務是路燈設置,常常代表或里長都要求我去幫誰誰家的前面裝乙盞
又或者連私設路燈也叫我去修理(此例一開,後面就有如長江水延綿不絕=.=)

然而私人巷道或私人土地被硬凹要裝路燈,我都有要求同意書與地藉滕本
不知道這樣子夠不夠用


沒有用的!法官會以 "事實認定" 是否為私人使用。如果無公眾使用情況下,可能還是會有事的!

Re: 建議

文章發表於 : 2007 5月 02 (週三) 7:26 pm
#9 由 jacky
sandaniel.tw 寫:基本上拿公家的錢來鋪私人的土地當然

如果有代表凹 或者 是課長口頭叫你舖... 你都不能舖 因為有違法

建議寫"簽"請給課長...文中說明 這樣與法不合 請他核示...
如果課長批准 這樣出事情 課長負責...

恩 不知道對不對 我也是菜鳥公務員 = ="


你以為課長是笨蛋嗎?他不會自己跳下去的。如果他簽依法辦理!且鄉長又簽如擬!然後私下再給你施壓要你辦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