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同問題

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乃去年基特三上榜的新進公務員
最近受完基礎訓開始正式上班
職代就丟了一堆剛發包的工程給我
這兩天發現其中一件工程的"土地同意書"不合規定
一、地主死了,土同由孫子簽
二、土同上的工程名稱與現辦工程不同
目前我是工程主辦,工程發包但尚未開工
當初規劃、設計、發包均無我的簽字或章
因此若市民眾主張權益的話,有我的權責嗎?
謝謝
最近受完基礎訓開始正式上班
職代就丟了一堆剛發包的工程給我
這兩天發現其中一件工程的"土地同意書"不合規定
一、地主死了,土同由孫子簽
二、土同上的工程名稱與現辦工程不同
目前我是工程主辦,工程發包但尚未開工
當初規劃、設計、發包均無我的簽字或章
因此若市民眾主張權益的話,有我的權責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