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10/08/04 】公務員 不得涉足不當場所

公務員 不得涉足不當場所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2010.08.04 11:19 am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修正7月30日生效實施。內政部官員表示,新規範增訂公務員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不得與其職務有利害係的相關人員為不當接觸。新增規範雖因台中市警察風紀而起,但適用所有的公務員。
什麼叫不當場所?修正總說明中有列舉九項:(1)舞廳;(2)酒家;(3)酒吧;(4)特種咖啡廳茶室;(5)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聯誼中心、俱樂部、夜總會、KTV等營業場所;(6)有色情營業之按摩院、油壓中心、三溫暖、浴室泰國浴、理髮廳、理容院、休閒坊、護膚中心等場所;(7)色情表演場所;(8)妓女戶及暗娼賣淫場所;(9)職業賭博場所及利用電動玩具賭博之場所。
內政部政風處官員指出,公務員要到上述場所,要先報備核准,經報請長官同意,不然,除非提得出其他正當理由,將遭處分。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修正由法務部發文,法務部官員表示,正當的KTV活動不受限制,例如到錢櫃,限制的是有色情交易者。
夜店算不當場所嗎?官員說,沒有明確定義它,可以來討論。
公務員到汽車旅館算不算到不當場所?法務部官員指出,如果男未婚、女未嫁,兩情相悅,應該沒有不可以。但如果男的已婚公務員和另一個不是太太的女性一起去汽車旅館,這種情況要提出討論。
至於不當接觸,法務部官員說,是指公務員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私下接觸如餐會、聯誼、打高爾夫球、出遊、出國等等互動行為,特別是公務員與廠商之間未維持雙方應有之距離與分際,造成外界質疑與瓜田李下之聯想。例如關務、稅務人員與報關行;各類監理稽核機關與監理對象,如金融管理公務員與金融業者等。
【2010/08/04 經濟日報】
新聞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 ... 5182.shtml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2010.08.04 11:19 am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修正7月30日生效實施。內政部官員表示,新規範增訂公務員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不得與其職務有利害係的相關人員為不當接觸。新增規範雖因台中市警察風紀而起,但適用所有的公務員。
什麼叫不當場所?修正總說明中有列舉九項:(1)舞廳;(2)酒家;(3)酒吧;(4)特種咖啡廳茶室;(5)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聯誼中心、俱樂部、夜總會、KTV等營業場所;(6)有色情營業之按摩院、油壓中心、三溫暖、浴室泰國浴、理髮廳、理容院、休閒坊、護膚中心等場所;(7)色情表演場所;(8)妓女戶及暗娼賣淫場所;(9)職業賭博場所及利用電動玩具賭博之場所。
內政部政風處官員指出,公務員要到上述場所,要先報備核准,經報請長官同意,不然,除非提得出其他正當理由,將遭處分。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修正由法務部發文,法務部官員表示,正當的KTV活動不受限制,例如到錢櫃,限制的是有色情交易者。
夜店算不當場所嗎?官員說,沒有明確定義它,可以來討論。
公務員到汽車旅館算不算到不當場所?法務部官員指出,如果男未婚、女未嫁,兩情相悅,應該沒有不可以。但如果男的已婚公務員和另一個不是太太的女性一起去汽車旅館,這種情況要提出討論。
至於不當接觸,法務部官員說,是指公務員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私下接觸如餐會、聯誼、打高爾夫球、出遊、出國等等互動行為,特別是公務員與廠商之間未維持雙方應有之距離與分際,造成外界質疑與瓜田李下之聯想。例如關務、稅務人員與報關行;各類監理稽核機關與監理對象,如金融管理公務員與金融業者等。
【2010/08/04 經濟日報】
新聞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 ... 51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