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勞安衛的估驗與驗收

勞安衛預算不能以一式來表示
細分項下 包括有 交通錐 圍籬 警示標誌(燈) 安全帽 洗車機器設備 等等等
甚至竣工後的 工程告示牌
這些都是有編列價錢給廠商的
第一個問題 估驗時是不是該針對這些 進行估驗計價
因為這真的是可以很模糊又被忽略的東西往往廠商不可能按照目數量項購買 有的是用廠商已有的東西
但是也是有好幾萬的
第二個問題 假設估驗數量都沒有問題
因此竣工之後 留下來的這些是不是應該是業主的 因為有編預算 是業主出錢的
可是 往往 這一方面估驗或驗收 都被忽略掉了
而且公家機關都有自己的回收機制 如清潔隊 或者有些東西是可以再利用的
工程告示牌甚至幾乎都被廠商拿走 別的工程再做一張貼紙來貼就好了
沒有跟廠商要回這些東西 會不會有法律上疑慮??
在此請教各位大大
感恩
細分項下 包括有 交通錐 圍籬 警示標誌(燈) 安全帽 洗車機器設備 等等等
甚至竣工後的 工程告示牌
這些都是有編列價錢給廠商的
第一個問題 估驗時是不是該針對這些 進行估驗計價
因為這真的是可以很模糊又被忽略的東西往往廠商不可能按照目數量項購買 有的是用廠商已有的東西
但是也是有好幾萬的
第二個問題 假設估驗數量都沒有問題
因此竣工之後 留下來的這些是不是應該是業主的 因為有編預算 是業主出錢的
可是 往往 這一方面估驗或驗收 都被忽略掉了
而且公家機關都有自己的回收機制 如清潔隊 或者有些東西是可以再利用的
工程告示牌甚至幾乎都被廠商拿走 別的工程再做一張貼紙來貼就好了
沒有跟廠商要回這些東西 會不會有法律上疑慮??
在此請教各位大大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