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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株杜鵑價差8倍 新生高架橋景觀改善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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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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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株杜鵑價差8倍 新生高架橋景觀改善灌水??

文章由 jjq519 » 2010 8月 21 (週六) 2: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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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台北市政府新工處耗資13億2200萬委託工信工程施工、6千多萬委託昭凌工程顧問公司監造設計於97年7月開始進行「新生北路高架橋改善工程」,包含橋下的景觀改善,兩年的工期於上個月終於竣工。然而,台北市議員李文英、王孝維會勘後發現,新生北路高架橋下景觀改善後比改善前更醜更不便民,尤其各國政府都在鼓吹節能減碳的同時,將原本的綠帶改為不透水的鵝卵石鋪面,不但是違反環境主義的倒退作法,更因為工程粗糙,許多鵝卵石根本沒固定在水泥上,一踢就滾開。

李文英、王孝維指出,新生北路高架橋下臨近七條通之處,市府既重新翻修樹穴植栽,又鋪設鵝卵石鋪面,還架設不同形狀的車阻和路障,此外又搭建了木棧道,停車場人行道轉角還架設低矮的景觀燈,根本就是眼花撩亂浪費公帑。她舉建國南路為例,兩邊都是令人看了心曠神怡的綠帶,哪裡像新生北路高架橋下琳瑯滿目、花樣百出,像個大雜燴一樣,就算是行人走路也隨時都會被高低起伏的障礙物絆倒。

李文英、王孝維說,新生北路高架橋委託工信工程進行景觀改善,預算出現嚴重浮編的現象。比方說,市府花了26萬從台東千里迢迢搬來鵝卵石鋪在橋下;還有把原本在橋下的景觀石從東側搬到西側挪來挪去也要錢,平均搬一顆景觀石就要6362元(移動37顆景觀石共23萬)。另外,同樣是50公分高的平戶杜鵑,公園處在人行道兩旁和公園裡面種的一株只要42元,新生高架橋下種了1377株平戶杜鵑,一株卻要345元,價差高了八倍。更誇張的是,7月種的杜鵑花如今泰半皆已枯死,很難找到施工單位究竟種在哪裡。議員們抨擊,新生高架橋是通往花博會場的必經之路,結果沿路的花草樹木都枯死了,實在郝諷刺!

李文英、王孝維說,新生北路高架橋東側原本的鵝卵石鋪面因為經年累月藏污納垢,經里長反映後,乾脆用隔板封起來,沒想到又重蹈覆轍買來台東的鵝卵石鋪在西側。議員認為,如果是種植矮樹或灌木,就可以達到環保和美觀雙重效果,一舉兩得。

李文英和王孝維表示,台北市政府為了消耗預算,不斷進行非必要的工程,破壞都市既有綠帶,也無法嚴格要求施工品質,是一個「郝浪費」的無能市府。

新工處副總工程司回應,該工程是97年發包的,不同時空背景採購自然會有價差,廠商當時都有做訪價,因為發包是以總價來標,單項物品有些會比較貴,有些比較便宜,截長補短。至於在7月種杜鵑花,存活率原本就不高,新工處會請廠商9月份重新更換,合約的保活期是六個月。

最近政論節目沸沸揚揚討論這個話題
小弟就隨手查了一下網路上開消息報導
契約裡面杜鵑種植單價似乎過高 不知是否當初顧問公司單價編列錯誤
(小弟不確定杜鵑花+種植+養護+保險+勞安+品管+廠商利潤+營業稅總計實際合理單價多少
如有先進常接觸植栽 希望可以提供一下 雖然是97年發包的工程 但植栽部份物價差異應該不大)

這部份只佔總工程費13億2200萬很小很小的 無不足道的比例
竟被政論節目說的弊案連連似的

不知各位先進有何高見
究竟是單純的預算單價編高了 造成契約書依預算書之單價以等比率調整後契約單價過高
還是裡面另有文章?
jjq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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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一株杜鵑價差8倍 新生高架橋景觀改善灌水??

文章由 stock9999 » 2010 8月 21 (週六) 4:18 pm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發稿日期:99年8月19日
聯絡人:林志峰
聯絡電話: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936

新生高架橋下景觀工程依據地方需求設計施工

  針對臺北市議會李議員文英8月19日關切新生高架橋景觀美化工程各項設施一事,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表示,新生高架橋下景觀美化工程規劃過程,除設計前辦理地區說明會聽取地方意見外,於98年11月間向沿線里長及居民請益,提供具體需求及寶貴意見後,再據以檢視修正設計方案,始於7月31日施工完成。

  新工處強調,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自96年11月6日辦理第1次招標,適逢營建物料飆漲,歷經6次流標,至第7次招標始於97年4月23日決標。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採公開招標,過程完全透明,標價也是公平競爭的結果。該工程決標金額達13億2198萬餘元,針對「平戶杜鵑」總價僅11萬807元,而質疑工程標價顯然不盡合理。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全部工程內容包含結構補橋、增設隔音牆、護欄更新、路面更新及景觀美化等,投標廠商資格以承攬主要工項之營造公司為主,所以營造公司仍有部分非主要工項(如植栽)必須分包。事實上,間接採購與直接採購植栽苗株常有價差,根據公園處直接採購平戶杜鵑苗株,每株價格為42元,而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承攬營造廠間接採購,每株價格為80.47元。

  新工處說明,新高架橋景觀美化工程配合地方民意及需求,而調整人行動線,橋下原有景觀石會有衝突,但不捨移除廢棄,所以規畫移置適當地點,以維人行順暢。

  新工處表示,新生高架橋與沿線建物距離較近,再加上高架橋覆蓋及車道面積,剩餘可供綠化面積已非常有限,在日照不足、匝道下方高度低矮等植栽不易生長的空間,設置鵝卵石鋪面,並無違背生態環保情形。
===================

台灣的政論節目看一看就好....一堆所謂名嘴只會斷章取義....唯恐天下不亂
小弟猜應該只是預算編列過高的缺失或疏忽吧
畢竟13億的工程....要審預算書審到連10幾萬的工項都審的清清楚楚
似乎有點困難......
stock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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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ewb2 » 2010 8月 26 (週四) 9:48 am

我到政府採購網查了一下這個案件的決標公告,
確定這是「最低標」總價決標的案子,
一共有工信、皇昌、春原、福清和中華工程5家廠商投標,
只要有辦過採購的人應該都知道,
除非被批評的景觀工程部分是後來變更設計另外招標的,
要不然只不過是部分工項的單價編列不盡合理而已,
卻被政論節目的那些名嘴大叫「這絕對是個弊案」,
20億元的工程預算書,只不過出了點小問題,就拿來大作文章。
還是那句老話「政治真是另人失望」。
ew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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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Jason8087 » 2010 8月 26 (週四) 10:06 am

台灣不進步都是因為這些政論名嘴
為反對而反對
先把 貪污被關總統 污的錢拿回來說吧
Jason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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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一株杜鵑價差8倍 新生高架橋景觀改善灌水??

文章由 Levens » 2010 8月 26 (週四) 10:18 am

杜鵑的總價確實佔總價不多..
但現在鬧的花博..各類花草卻是主要項目..
以此類推..其中的單價應該也是諸多不合理
大家可以去參考“公共工程常用植栽手冊”
看裡面價差有多少..
Lev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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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飛龍哥 » 2010 8月 26 (週四) 10:40 am

糾舉缺失是要明確指出缺失點並舉證,而非"以此類推"
飛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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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ciani » 2010 8月 26 (週四) 10:47 am

其實端看以植栽為主之草花單價及工程附屬之草花單價比較實不合理

植栽為主之廠商主要施作之項目在種植草花 清運客土 疏枝
其中疏枝(修剪樹木)只要施做數量夠大 就會賺錢
若單純種植草花 因為還需後續保活 幾乎都虧錢(草花每株7~8元 灌木每株35~45元)
保活30~60天 公園野狗亂跑便溺 小朋友躲貓貓 沒良心的阿桑偷拔
一概算廠商的
在以植栽為主之單價
灌木或草花單價都偏低(但無奈廠商還是拼命搶標啊)

可是若蓋一棟建物 或一條橋上面的植栽
由於無疏枝項目可賺
加上土壤是新土
植物不易活
所以這種直栽單價若編太低
廠商只是做義工(夏天幾乎天天要來澆水 不來死光光 重新種)
如果保活兩各月 每天出水車 還有人工
偏偏總數量又沒多少(比如3000科草花 500科灌木)
3000*8+500*45=46500
你說這樣人家會賺錢嗎
光兩各月的水車跟工人 46500元足夠嬤

這就像
有的開口合約專門施作铣刨加鋪(比如快速道路)
有的則是铣刨加鋪還有補釘(鄉公所)
铣袍加鋪量大好賺 所以單價低
補丁則是靠人工慢慢施做
耗費的油錢 工錢極大
且補釘地點與地點有時候距離遠
有時候可能一天只補三各洞
承辦人還是一直打電話催人家來(怕沒有及時補洞發生國賠)
所以若同樣兩各合約單價相同
誰要來做公所的
所以同樣的項目單價價差過大
就質疑明顯圖利廠商 不盡公平
ci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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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evens » 2010 8月 26 (週四) 10:57 am

飛龍哥 寫:糾舉缺失是要明確指出缺失點並舉證,而非"以此類推"

那我修正ㄧ下..
台北市政府都坦承高於市價很多..顧問公司移送檢調..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bqnm.html
基層公務員真是太可憐了..
累的要死還要背負這種社會壓力
Lev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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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ewb2 » 2010 8月 26 (週四) 11:32 am

曾有過被民意機關或者媒體質疑過弊案的單位人員應該就知道,
只要碰到這種案件,「移送檢調」是標準作業程序而已,
即始你不主動移送,一般地檢署也可能要分他字案來處理,
「移送檢調」距離起訴都還很遠,更不要說「有罪」了。

基層公務員很累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不管有沒有事,
都要最最速件寫新聞稿應付媒體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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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飛龍哥 » 2010 8月 26 (週四) 11:53 am

新聞稿發出後建議追蹤一下各家傳媒引用新聞稿的報導。
之前發生過新聞稿發出後,某家平面傳媒(X由日報)發布新聞引述新聞稿,但倒過來寫,亦即白的寫成黑的,導致粗眉毛總長的兒子大怒,以為承辦局處新聞稿亂寫,要辦人!幸而該局處首長親持該局處核章簽發的新聞稿與粗眉毛總長兒子報告,不然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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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由 飛龍哥 於 2010 8月 26 (週四) 11:58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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