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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法是工程的推力或阻力?

文章發表於 : 2010 8月 23 (週一) 6:34 pm
#0 由 qwereer2009
台灣很多山坡地,當然工程要施做依法都要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保

水保的權責是在縣市政府,保守的縣市而言,土木工程勢必一定要做完整的水保計畫的

而公所的工程常常都是上級單位補助,會有補助款時效問題

尤其遇到災害復建的部分,哪等的及水保計畫通過。

縣市政府水保權責單位 可能不了解或體會 鄉鎮公所承辦人的兩難

有的縣市審水保,一審就是一年半載好不容易水保通過了 補助款我看早就要被收回了

尤其工程常常又遇到要變更設計,一變的話,水保跟著變。變更水保,保守縣市再審又是一年半載

,遇到變更設計的話 我看工程根本不用玩下去了。

水保法目的固然是保護山坡之過度開發,然而若是針對早期已開發工程之維修、災修

等等,水保法著實是阻礙工程進度的主要因素。

尤其是針對 水保行政程序這道 我看就已經扼殺不少土木公務人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