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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局事求人網站2010/09/03】審計部徵人3連發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03 (週五) 10:05 am
#0 由 飛龍哥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審計部
人員區分 審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稽察員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099/09/03~099/09/10
資格條件 1.大學院校以上土木工程、建築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3.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並熟稔政府採購程序。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與協調。
工作項目 政府財物審計、稽察及工程品質稽察。
工作地址 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臺北市紹興北街31巷37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臺北市紹興北街31巷37號王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稽察員。 2.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等證明文件、現職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另附2千字至3千字親自手寫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電腦打字政府財物稽察研習心得報告一篇。上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 3.收件截止日 99年9月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約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正取人員逾指定期限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以本次缺額為限)。 5.聯絡人: (02)23956955分機117王小姐。

網址: http://web3.cpa.gov.tw/want03front/AP/W ... 158d66826f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03 (週五) 10:06 am
#1 由 飛龍哥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審計部
人員區分 審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稽察員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099/09/03~099/09/10
資格條件 1.大學院校以上土木工程、建築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3.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並熟稔政府採購程序。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與協調。
工作項目 政府財物審計、稽察及工程品質稽察。
工作地址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二路159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二路159號張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稽察員。 2.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等證明文件、現職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另附2千至3千字親自手寫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電腦打字政府財物稽察研習心得報告一篇。上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 3.收件截止日 99年9月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約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正取人員逾指定期限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以本次缺額為限)。 5.聯絡人: (03)6576296張小姐。

網址: http://web3.cpa.gov.tw/want03front/AP/W ... d698d3c913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03 (週五) 10:07 am
#2 由 飛龍哥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審計部
人員區分 審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稽察員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099/09/03~099/09/10
資格條件 1.大學院校以上土木工程、建築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3.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並熟稔政府採購程序。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與協調。
工作項目 政府財物審計、稽察及工程品質稽察。
工作地址 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啟賢街130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苗栗縣苗栗市清華里啟賢街130號劉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稽察員。 2.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等證明文件、現職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另附2千至3千字親自手寫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電腦打字政府財物稽察研習心得報告一篇。上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 3.收件截止日 99年9月1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約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正取人員逾指定期限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以本次缺額為限)。 5.聯絡人:(037)274058分機261劉小姐。

網址: http://web3.cpa.gov.tw/want03front/AP/W ... f5eb684ee4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03 (週五) 10:44 am
#3 由 fishman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03 (週五) 1:45 pm
#4 由 lrdf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03 (週五) 5:21 pm
#5 由 casals

文章發表於 : 2010 9月 03 (週五) 10:15 pm
#6 由 lrdf

Re:

文章發表於 : 2017 9月 29 (週五) 9:53 pm
#7 由 shum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