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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屎單位了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8:38 am
#0 由 sai
自從受訊訓回來後接了案子,又適逢年底計算執行率,工程未完成長官竟然叫我先結案,不然就超估驗計價,怎麼辦???我該如何解套,我怕我快被抓去關了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9:02 am
#1 由 小小火狐狸
簽給長官決啊
很簡單啊!我覺得沒困難啊
如果長官不決
你可反問長官
你都不決,叫我怎麼辦
我沒有依據啊
把問題丟回去即可
他敢決
我就敢辦
日後有問題就說是長官決的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10:01 am
#2 由 opender
小小火狐狸 寫:簽給長官決啊
很簡單啊!我覺得沒困難啊
如果長官不決
你可反問長官
你都不決,叫我怎麼辦
我沒有依據啊
把問題丟回去即可
他敢決
我就敢辦
日後有問題就說是長官決的
說得好,小弟再獻上一計,買隻錄音筆以備不時之需,隨時錄下關鍵對話,平常再收集紙本證物,你就可以放心擺爛啦(但只限本案喔,其他工作要好好做,避免被抓到把抦),等上面真的要逼死你時,把所有的證據寄到監察院(記得具名喔,而且千萬別寄到什麼公務員保障協會,那只會讓你死更快),你就可以指定較公正的監察委員幫你調查,這樣短期間他們應該不敢再搞你了,不過,還是快調走吧,這種單位,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不是久留之地,快腳底抺油才是王道喔 ~~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10:03 am
#3 由 poopi
看是刑事責任還是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不是長官說ok就ok的自己查一下
Re: 遇到屎單位了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11:00 am
#4 由 evolet
sai 寫:自從受訊訓回來後接了案子,又適逢年底計算執行率,工程未完成長官竟然叫我先結案,不然就超估驗計價,怎麼辦???我該如何解套,我怕我快被抓去關了
看來s大的警覺性很不錯
的確 該跟長官好好溝通一下
當然錄音筆要帶好 個人推薦 iphone 不錯用
因為是手機不是錄音筆 且關上螢幕照常繼續錄
或許也可以請教同事學長如何處理~
不過是哪個單位阿~

Re: 遇到屎單位了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3:57 pm
#5 由 morris0216
如果這樣情形,利用跨年度修正你的預算(例如99年度預算跨至100年度編列)做預算切割,把未付的錢再提應付未付金額數,這樣或許就可以幫你解套了,只可惜去年度已過...
那如果他還堅持要超估驗計價給包商,那就真的要簽給他,叫他決行保護自己,後果不要自己承擔...
要被關也是他先關...XD
Re: 遇到屎單位了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5:22 pm
#6 由 opender
morris0216 寫:如果這樣情形,利用跨年度修正你的預算(例如99年度預算跨至100年度編列)做預算切割,把未付的錢再提應付未付金額數,這樣或許就可以幫你解套了,只可惜去年度已過...
那如果他還堅持要超估驗計價給包商,那就真的要簽給他,叫他決行保護自己,後果不要自己承擔...
要被關也是他先關...XD
小弟以前遇到這種情形時,為避免被扣上瀆職的帽子,我會依自己的想法(例如該估驗多少,或是根本不該估驗等等)簽上去,等他批意見再說,不過,有些老狐狸會直接把公文丟回去要你重簽,但,中間如果有中階主管蓋章或會其他單位的人(例如會計),這個簽就是你的保命符啦,表示你都有在做,是上面在搞鬼,好好留著,跟他這樣耗下去,只要你不是約聘僱人員,根本不必甩他,大家都是領國家的薪水,他無權也不能影響你的判斷,有種就白紙黑字下命令,將來出事了,你就可以去土城看守所好好問候他囉,以上 ~~~~
Re: 遇到屎單位了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8:32 pm
#7 由 sai
opender 寫:morris0216 寫:如果這樣情形,利用跨年度修正你的預算(例如99年度預算跨至100年度編列)做預算切割,把未付的錢再提應付未付金額數,這樣或許就可以幫你解套了,只可惜去年度已過...
那如果他還堅持要超估驗計價給包商,那就真的要簽給他,叫他決行保護自己,後果不要自己承擔...
要被關也是他先關...XD
小弟以前遇到這種情形時,為避免被扣上瀆職的帽子,我會依自己的想法(例如該估驗多少,或是根本不該估驗等等)簽上去,等他批意見再說,不過,有些老狐狸會直接把公文丟回去要你重簽,但,中間如果有中階主管蓋章或會其他單位的人(例如會計),這個簽就是你的保命符啦,表示你都有在做,是上面在搞鬼,好好留著,跟他這樣耗下去,只要你不是約聘僱人員,根本不必甩他,大家都是領國家的薪水,他無權也不能影響你的判斷,有種就白紙黑字下命令,將來出事了,你就可以去土城看守所好好問候他囉,以上 ~~~~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其實我也能了解各位大大的作法,下一個心念就是準備打死不簽章但就要有準備黑掉(吃丙)的決心,至於會計的確是我的保命符,但一定金額以下會計可以書面監辦方式避過責任,這等於要承辦死,加上我才初任公職想問問各位大大是否有折衷辦法可行,可不至於太黑又可閃過坑洞...

發表於 :
2011 1月 04 (週二) 11:14 pm
#8 由 mincomrou
真想問土木版的公職大大們
錄音筆錄到的證據
將來出事時, 檢調來追殺就可以躲掉嗎?
怕到時法官大人會以非法採證而不承認是--有效證據
況且檢調也可能會怪為何不早先檢舉
拖到事情大條了才全盤拖出
有點像共犯裡轉污點證人

發表於 :
2011 1月 05 (週三) 12:23 am
#9 由 nobility
1.執行率是長官用來拼升官的,跟承辦人沒關係,執行率不佳,是長官難看,不是承辦人難看。只是他難看,考績自然也會給你難看。
2.有些長官常依過去習慣辦公事,因為沒出過事。或許他叫你這麼結,僅依照他的經驗法則,並不是特意要你做違法的工作。你簽上去,他可能會覺得很不高興,覺得沒什麼的事,你非得大驚小怪。但余文當初也不知道小額發票換大額發票會出事,他也留下了所有的發票(留下所有書面資料),證明沒貪瀆,但仍弄到沒工作,還坐牢。事實上證明,有法理不依法理,依經驗會出事,證據留再多都會有事,判輕或判重而已。
3.私下錄音叫「傳聞證據」,依毒樹果實理論,是沒有證據能力的,法官是可以排除此證據的。
4.跨年度可以辦保留、應付未付款、修正預算,這才叫依法理。你可以依法辦事不辦,卻選擇做違法的工作,如果檢察官、法官質疑了,你怎麼解釋,你要好好想想。
5.都2011年了,你才在問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如何補救...。事前好辦,事後只能保佑不被查到了。
6.刑法§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
額。
7.刑法§21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