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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8日中央社)員工涉案 牽動台鐵公務員認定

文章發表於 : 2011 1月 29 (週六) 6:06 am
#0 由 飛龍哥
員工涉案 牽動台鐵公務員認定
2011年01月28日 21:49:4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8日電)台東地檢署將涉變賣物資的台鐵員工依貪污罪起訴,但台東地方法院認為非公務員,改以詐取財物罪判處。

檢方上訴,未來定讞結果,將牽動到台鐵員工公務員身分認定問題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花蓮機務段台東機務分段賴姓總務股事務員,涉嫌變賣機油等物資,獲利上百萬元,台東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蘇炯峰偵結,依貪污罪提起公訴;不過,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變更法條,改以詐取財物罪嫌論罪。

賴員涉案,檢察官起訴的法條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卻以 5年以下的竊盜論罪,兩者相差甚遠,主要是雙方對「公務員」身分的認定不同。

民國95年7月1日,修訂實施前的刑法,對公務員的定義是「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

由於這個定義太過廣泛,「包山包海」,只要領公家的錢就是公務員,造成很大的困擾。

刑法修法後,將公務員身分加以限縮,公務員定義改為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因此,修法後的公務員身分,明確化為「身分公務員」、「授權公務員」、「職務公務員」。

台東地檢署認為,台鐵隸屬交通部,且是立法機關,有行使裁罰的公權力;再者,台鐵員工具有法定權限,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是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人員,因此,台鐵員工是「身分公務員」,當然須受到貪污治罪條例約束。

不過,台東地方法院認為,雖然台鐵局隸屬交通部以行政機關組織名稱命名,屬國家機關,但實際上是從事旅客運送及貨物運送的契約私經濟行為,非行使國家公權力的「身分公務員」

另外,賴員不是從事於依法承辦、監辦採購等公共事務,因此,也不是「授權公務員」或是「職務公務員」;賴員所涉,僅涉及一般詐取財物罪。

修正後的刑法雖將公務員定義有所限縮,希望公務員身分能更明確化;不過,卻造成院檢不同見解,未來此案的定讞結果,將影響到台鐵員工的身分認定問題。

網址: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 ... 128/page/1

文章發表於 : 2011 1月 29 (週六) 9:46 am
#1 由 站長
不論是否有罪,院檢都不同調了,要這些受法律規範者如何自處?

文章發表於 : 2011 1月 29 (週六) 1:09 pm
#2 由 lawrencechen2004
站長 寫:不論是否有罪,院檢都不同調了,要這些受法律規範者如何自處?


不,不。按刑訴理論,法院會比檢調保守一點,會嚴苛的挑剔各類證據,這也是法庭攻防重點。
只是,我們仰著頭看兩造巨人PK,很是霧裡看花。

有時候很想丟個石頭砸巨人,又會砸到自己....(這在司法人員來看,我們土木人很可笑)

而院檢攻防,常常是飛龍哥哥的文章重點。比如他之前提過,他對「錄音筆」的看法。
到院檢攻防,有院檢的各自考量。
通常檢調很希望有機會拿到 這類「錄音筆證據」,再據以偵搜出其他證據,以利定罪。只是錄音證據未必給院方。但,飛龍哥哥,苦口婆心告訴我們院方的考量。

我,粗人,碰到這種微細到 nano meter 的問題,不是多看幾本法律專論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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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例很妙,一次三種身份「身分公務員」、「授權公務員」、「職務公務員」,統統不適用。

這篇文章有很多重意義。被檢察官抓,起訴的法條是有機會降碼的。

網站上朋友處在不同單位、不同工作任務,大家對這篇文章感受不同。

好啦,台鐵因為預算來源來自票房收入,私經濟行為,不具「身份公務員」,

此運輸方式亦非壟斷、私人亦可兼營,故非公共事務??故非「授權公務員」??

這要做文章翻案也不是不可能,有賴大家發揮,但彼亦為公務員,還是算了吧。


各位還不是公務員的夥伴,不要以為你沒有在公家機關工作,就沒事。

若我是某國立大學畢業,我去 TY. LxN、中驊攻城顧問工程司 等私人公司當監工,也可以逃得過嗎?

很多人有這樣的錯覺,不去營造廠,寧可當監造,出事機率低。

看看 飛龍哥哥的HighLight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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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定義改為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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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
所以,若是台鐵、台電、中油委托建築師事務所承攬「監工勞務」,

該監工:
「身分公務員」: 不適用。台鐵、台電、中油委托建築師事務所非「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
「授權公務員」、「職務公務員」: 適用。監工具法定職務權限。依法承辦、監辦採購等公共事務。

因為台鐵非「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這麼好,我想工程會也不用監督台鐵工程了。


Case 2
若公所是甲方,營造廠、建築師監造當乙方,我是賣營造廠材料的材料商丙方,
乙方監造一定適用。丙方因為與建築師合約關係為私經濟,故不具公務員身份?

丙方也適用公務員相關法條?到丙方就變成私經濟?

該丙方之雇員:
「身分公務員」: 不適用。賣營造廠材料的材料商丙方非「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
「職務公務員」: 不適用。賣營造廠材料的材料商丙方非「法定職務權限」。
「授權公務員」: 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授權給丙方?授權好像沒到這裡。僅到乙方。

若丙方也具公務員身份,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的工地,開著混凝土預拌車(車上玻璃還貼林志玲玉照)的大哥,昨天在建設公司工地,今天剛好來公所工地灌漿,這位大哥就具公務員身份了,他要搞混凝土加水,事情就大條了。

Case 3
營造廠蓋房子給建設公司,不適用。因為兩造都是私經濟,這也是建築類科很懂法也過得不錯的原因。

Case 4
縣政府發包給建築師事務所承攬設計、甲方監造業務。甲方監造一定是具公務員身份。
這沒甚麼好懷疑的。不管您是在 攻城顧問公司 or else.

甲方監造:
「身分公務員」: 不適用。甲方監造非「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
「職務公務員」: 適用。甲方監造系屬「法定職務權限」。
「授權公務員」: 適用。甲方監造系屬合約甲方授權給乙方為之。

但我若是收混凝土試體作抗壓試驗的「S激S」試驗人員(英文是 Inspector),
是否具公務員身份?我猜沒有。因為他對建築師事務所,是私經濟關係,
對縣政府無直接承攬關係。

「S激S」試驗人員:
「身分公務員」: 不適用。「S激S」試驗人員非「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
「職務公務員」: 適用??「S激S」試驗人員系屬「法定職務權限」??
「授權公務員」: 「S激S」試驗人員與乙方民事合約,並未獲甲方授權?

文章發表於 : 2011 1月 29 (週六) 1:09 pm
#3 由 lawrencechen2004
我們職系心臟沒有那麼強。我們就算像醫生這樣投保醫療風險類的保險,

1. 保險公司希望保費很高,2. 出事機率大,3.人身意外風險大(工地與黑道)

4. 土木人拿了出險賠償金,然後去「土城大飯店」洗冷水健身,會比較快樂嗎?I wonder.

若如此,保險公司也不願受理。


但在檢察庭講『起訴法條錯誤、降碼』,通常會讓檢察官大怒,氣氛就如同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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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龍哥哥這篇文章,堪稱重要經典(Bible類),

我真覺得去受甚麼公務人員訓練,聽斯髮官上課打哈哈,

等到出事的時候,檢察官說:「您不是上過公務人員訓練,瞭解刑法相關刑責嗎?還高分通過訓練後的最後一堂選擇題考試嗎?」

你知道,假如各位在工地看過「慰安人員」舉辦的安全衛生講習,請粗工填填考卷,還允許大家互相偷看,就是將來出事身亡的時候,營造廠拿出該考卷,佐證該員已上過營造廠的法定講習課程,且完全瞭解政府所有安全衛生法規,還高分通過。

我有那種「當粗工被讀書人騙的不良感覺」。

唉,還不如來站上看看飛龍哥哥貼過的所有文章。

【2011/03/07中央社】台鐵員工非公務員? 院檢不同調

文章發表於 : 2011 3月 08 (週二) 8:36 am
#4 由 飛龍哥
台鐵員工非公務員? 院檢不同調

【中央社╱台東縣7日電】 2011.03.07 11:21 am


台鐵花蓮機務段台東分段賴姓員工涉嫌變賣器材,檢察官依貪污罪起訴;不過一、二審法官均認為台鐵員工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詐欺取財罪輕判,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花蓮機務段台東分段賴姓總務股事務員,被檢舉涉嫌變賣器材。台東地檢署偵辦時,賴員坦承盜賣台東機務段包括機油等物資逾新台幣100萬元。

台東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蘇炯(山丰)認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所設立,有獨立之組織法及預算,並可獨立對外行文,因此屬於公務員身分,將賴員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台東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均認為,台鐵雖然以行政機關組織命名,屬於國家機關,但實際上是從事旅客及貨物運送契約的私經濟行為,並非行使國家公權力,因此員工不是刑法上的「身分公務員」,於是變更檢察官起訴法條,改判詐欺取財罪。

花蓮高分檢和台東地檢署日前討論後決定上訴最高法院,蘇炯(山丰)今天表示,法院認為台鐵是國家機關,但又從台鐵的工作性質否認台鐵是國家機關,顯然是自我矛盾。再者,台鐵既然冠上「交通部」3個字,交通部當然是國家機關,如果「交通部」不全然是公家機關,那要如何來判斷?民航局和高公局是否公家機關?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表示,基層法院和地檢署見解不一,就讓最高法院表示意見,因此上訴至最高法院

【2011/03/07 中央社】

網址: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1944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