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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前輩遇過"水利用地"有無保留公用必要會勘的嗎?!

文章發表於 : 2011 2月 14 (週一) 4:47 pm
#0 由 contrue
請問有前輩遇過水利用地要不要保留公用的會勘嗎?
如果是鄉鎮公所的話,要會勘負責的部份是什麼呢?
有沒有需要註明什麼意見比較能保護自己的?
謝謝!感激不盡!

Re: 請問有前輩遇過"水利用地"有無保留公用必要會勘的嗎?!

文章發表於 : 2011 2月 14 (週一) 8:21 pm
#1 由 opender
contrue 寫:請問有前輩遇過水利用地要不要保留公用的會勘嗎?
如果是鄉鎮公所的話,要會勘負責的部份是什麼呢?
有沒有需要註明什麼意見比較能保護自己的?
謝謝!感激不盡!


這種用地的會勘喔,為了你的安全著想能閃就閃,如果只是用地範圍認定的紙上作業就比較沒關係,但如果要做工程,還是躲遠一點吧,教你一招簡單的,就推說工程預算金額過大,公所無法籌措財源,建議由縣政府或水利署施做為佳,以上 ~~~~~

Re: 請問有前輩遇過"水利用地"有無保留公用必要會勘的嗎?!

文章發表於 : 2011 2月 14 (週一) 10:08 pm
#2 由 土木人
contrue 寫:請問有前輩遇過水利用地要不要保留公用的會勘嗎?
如果是鄉鎮公所的話,要會勘負責的部份是什麼呢?
有沒有需要註明什麼意見比較能保護自己的?
謝謝!感激不盡!


我想這應該是縣府辦理的會勘,你應該先查明地籍謄本上登記管理者為誰,
如果有管理者就先推給管理者,如果是未登錄地就要查排水區域範圍,

這時再查該筆水利用地是否位於中央管河川或是縣府管區域排水
或是農田水利會管水利溝渠範圍內,如果是那就跟公所沒關係了,

如果又都不是,而是位於市區或村里排水範圍內,那就是公所的權責了,
這時又要分都市計畫內或外,如果是都內就叫管都市計畫的課員去會勘,
查明都市計畫圖資料,看是否位於相關計畫範圍內而需要保留公地,
如果是都外就叫村長一同去,然後再問村長、相關民眾及觀察現況,
查明該土地有無保留公用之必要,

查明後,如果有保留公用必要,就直接於會勘紀錄寫有保留公用原因及必要,
如果是沒有保留公用必要,建議於會勘紀錄上寫"將另函說明本所意見"

然後再回公所依查明資料上簽給1層,說明這土地為什麼不要保留公用緣由,
俟1層同意後再回函給縣府。

以上僅供你參考,是不是這樣辦理,還請版上前輩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