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217_審計部商調缺計2則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審計部
人員區分 審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稽察員
職系 土木工程或電力工程
名額 正取3名,備取6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0/02/17~100/03/01
資格條件 1.大學院校以上土木、建築、水利、水土保持、環境工程、電機、電力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或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3.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並熟稔政府採購程序。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與協調。
工作項目 政府財物審計、稽察及工程品質稽察。
工作地址 審計部(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10058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張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稽察員。 2.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等證明文件、現職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另附2千至3千字親自手寫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及等第、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電腦打字政府財物稽察研習心得報告一篇。上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 3.收件截止日100年3月2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聯絡人: (02)23977805張先生。
網址: http://web3.cpa.gov.tw/want03front/AP/W ... 1aef5a6c11
徵才機關 審計部
人員區分 審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稽察員
職系 土木工程或電力工程
名額 正取3名,備取6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0/02/17~100/03/01
資格條件 1.大學院校以上土木、建築、水利、水土保持、環境工程、電機、電力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或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3.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並熟稔政府採購程序。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認真負責、勇於任事,且具親和力,擅於溝通與協調。
工作項目 政府財物審計、稽察及工程品質稽察。
工作地址 審計部(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10058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北路1號張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稽察員。 2.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等證明文件、現職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另附2千至3千字親自手寫自傳一篇(含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及等第、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及3千至5千字電腦打字政府財物稽察研習心得報告一篇。上開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 3.收件截止日100年3月2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聯絡人: (02)23977805張先生。
網址: http://web3.cpa.gov.tw/want03front/AP/W ... 1aef5a6c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