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草 寫:各位大大好‧剛當了近一個月的公務員,心中真是五味雜陳,我的主管及同事都很好,不抽煙、不喝酒、不應酬,為了早讓我上軌道了解工作狀況帶我會勘、查核、測設、複驗,但那些工程都是鄉鎮代表做的工程且工程小沒有混凝土抗壓、厚度也沒有鑽心想請問新鮮人該如何面對鄉鎮公所那些代表及有勢力的人,工程施做前該給廠商什麼資料事前說總比後面才講好吧?另外有很多都不符公益原則,但代表要求一定要作為難我們?公務員有所為有所不為,請各位大大給個能保護自己的方法吧!感ㄣ。
1、首先恭喜你有好的主管同仁,通常的情形應該是,主管、同仁、廠商都是同一國的,聯手準備把菜鳥生吞活剝,目前你的長官同仁雖然不錯,不過,日久見人心,還是觀察一陣子再下定論吧。
2、繼然當了公務員,不諱言的跟你說,很多情況真的只能睜一隻眼,廠商、民代也有妻女要養,你給他活路,他就給你活路,這就是妥協,但必須建立在"不出事"的大前提下。所以我只能跟你說,工程驗收通常是抽驗,你只對抽驗的部分負責,記得在驗收證明書上寫 : "其他隱閉無法查驗部份,由施工廠商負責"等等之類的話,真的出事了,就算不能全身而退,至少不會第一個上火線。
3、民代施壓,說真的,如果涉及公共安全或契約明確規定事項,應該沒有人敢這麼囂張的關說,通常都是灰色地帶,如果是這樣,儘量把責任白紙黑字推給廠商或你的上面,例如,廠商必須正式發文請求,在文中述明原因,經單位裁量是否核准,當然,中間簽核過程,就把你的課長、鎮長都拉進來,出事也不會只有你死,簽不過,就叫民代去找鎮長吧。
4、最後就是,你簽的過程一定一直被退,很正常,很多狗官都用這招,明明是不合理,甚至是違法的事,也要你簽得好像天經地義一樣,請注意,絕對不要上當,不然我們就看守所見了。上簽,就是把事情攤在陽光下,讓那些想搞鬼的人無所遁行,不要怕被記過,只是你是正式公務員,想記你過沒那麼容易,中華民國多得是申訴單位,像是工程會、保訓會等等,說什麼申訴無用,那是人事單位在鬼扯,嚇退一些沒經驗的菜鳥,實際上我可以跟你說,就是因為太多人申訴,所以凡事有輕重緩急分批處理,不然那些大委員一天有上千案要處理,你不死他倒先死了。
5、如果以上真的都沒回音,請備齊你手上的物證跑趟台北,去監察院親自向監察委員陳情吧,如我沒記錯,這屆的委員中,好像有一位是台大土木系的教授,只要事實明確,我相信會有委員幫你調查,到時監察院發函調資料時,你們的主管、民代應該就會有警覺,這個案子有人在注意了,你的處境應該就不會那麼危險,不過,這是最後的大絕招,不要亂用就是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