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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淺談~~~

文章發表於 : 2011 6月 10 (週五) 4:14 pm
#0 由 jasonh714
針對道路管理真是複雜又難搞,以上是小弟的了解來說明一下,互相交流之~~~
道路主要分為:
1.計劃道路
2.現有巷道
3.既成道路(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道路)
4.私設通路

1. 計劃道路:這個查都市計畫圖都有標示出,有寬度及長度都有標示出來。但徵結點在於何謂已開闢完成??各縣市政府道路主管機關要去認定,而且很多已開闢完成的道路都未徵收,常產生很多糾紛,這點卻是公部門很難去處理的,常設置路障要用市區道路條例去排除,民眾都很不爽啊,可是不爽還是造拆。
2. 現有巷道:各縣市政府有專門機關在認定現有巷道,好像在80幾年以前叫做既成道路,現在很多機關都把兩者混在一塊。現在繪圖技術很好了,把道路尺寸位置都標清楚,最重要還是要好好的建檔,讓後學遇到民眾私自佔用時,可以拿出來釐清何謂公用地役關係,真是難搞的一個名詞啊。
3. 既成道路:非上述兩種道路,主要以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道路,因公益性質大過私權,所以土地所有權人不能隨意使用自己的土地。最常引起地主不爽的就是這類的道路,縣市政府道路主管機關要去認定有無公用地役闗係,可以多看一些判例吧,這是一門很深的學問。
4. 私設通路:常有封閉型社區內的道路,要求政府去鋪路,可以鋪嗎???裡面的道路有沒有公用地役關係?不然就要訂立行政契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一樣是難搞。

以上請各位大大有別的經驗的話,請po文來討論吧~~

文章發表於 : 2011 6月 10 (週五) 5:13 pm
#1 由 小小火狐狸
我轄內有分都內跟都外
在都外部分
有一排房子在民國67年蓋的,有自己留路,到現在超過30年很明顯已經成為既成巷道
其中一位屋主在民國77年取得房屋所有權
剛巧公所因為公共排水問題去改建他家門口水溝(工程時間不可考)
那位阿伯就告公所
要求公所遷移水溝,因為水溝佔用到他的土地
我們鄉長就叫我代表公所出庭,自己寫答辯書,書狀部分請政風幫忙看一下
結果一、二審都是公所勝訴
若有人想要該答辯狀我很樂意提供

文章發表於 : 2011 6月 10 (週五) 5:27 pm
#2 由 jasonh714
小小火狐狸 寫:我轄內有分都內跟都外
在都外部分
有一排房子在民國67年蓋的,有自己留路,到現在超過30年很明顯已經成為既成巷道
其中一位屋主在民國77年取得房屋所有權
剛巧公所因為公共排水問題去改建他家門口水溝(工程時間不可考)
那位阿伯就告公所
要求公所遷移水溝,因為水溝佔用到他的土地
我們鄉長就叫我代表公所出庭,自己寫答辯書,書狀部分請政風幫忙看一下
結果一、二審都是公所勝訴
若有人想要該答辯狀我很樂意提供


好厲害可以勝訴~~之前我有在別的公所看過敗訴的~~
而且又要在水溝未移除前都要付補償金~~
請問公所做排水溝是在既有水溝位置做嗎???
做的時候道路有無供公眾通行己達二十年以上了???
我想這才是重點
答辨狀可以的話可以PO文來給一些承辦人員參考~~

Re: 道路淺談~~~

文章發表於 : 2011 6月 10 (週五) 10:05 pm
#3 由 ch@cv
jasonh714 寫:針對道路管理真是複雜又難搞,以上是小弟的了解來說明一下,互相交流之~~~
道路主要分為:
1.計劃道路
2.現有巷道
3.既成道路(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道路)
4.私設通路

1. 計劃道路:這個查都市計畫圖都有標示出,有寬度及長度都有標示出來。但徵結點在於何謂已開闢完成??各縣市政府道路主管機關要去認定,而且很多已開闢完成的道路都未徵收,常產生很多糾紛,這點卻是公部門很難去處理的,常設置路障要用市區道路條例去排除,民眾都很不爽啊,可是不爽還是造拆。
2. 現有巷道:各縣市政府有專門機關在認定現有巷道,好像在80幾年以前叫做既成道路,現在很多機關都把兩者混在一塊。現在繪圖技術很好了,把道路尺寸位置都標清楚,最重要還是要好好的建檔,讓後學遇到民眾私自佔用時,可以拿出來釐清何謂公用地役關係,真是難搞的一個名詞啊。
3. 既成道路:非上述兩種道路,主要以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道路,因公益性質大過私權,所以土地所有權人不能隨意使用自己的土地。最常引起地主不爽的就是這類的道路,縣市政府道路主管機關要去認定有無公用地役闗係,可以多看一些判例吧,這是一門很深的學問。
4. 私設通路:常有封閉型社區內的道路,要求政府去鋪路,可以鋪嗎???裡面的道路有沒有公用地役關係?不然就要訂立行政契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一樣是難搞。

以上請各位大大有別的經驗的話,請po文來討論吧~~

此議題該是路權問題,建議可洽地政專長者解憂 (bingo)

Re:

文章發表於 : 2016 5月 05 (週四) 9:09 am
#4 由 wuyuneng
可以提供給我答辯狀嗎?謝謝~~~~~
mail:wung.a1972@msa.hinet.net


小小火狐狸 寫:我轄內有分都內跟都外
在都外部分
有一排房子在民國67年蓋的,有自己留路,到現在超過30年很明顯已經成為既成巷道
其中一位屋主在民國77年取得房屋所有權
剛巧公所因為公共排水問題去改建他家門口水溝(工程時間不可考)
那位阿伯就告公所
要求公所遷移水溝,因為水溝佔用到他的土地
我們鄉長就叫我代表公所出庭,自己寫答辯書,書狀部分請政風幫忙看一下
結果一、二審都是公所勝訴
若有人想要該答辯狀我很樂意提供

Re: 道路淺談~~~

文章發表於 : 2016 5月 06 (週五) 10:35 am
#5 由 hol1024
既成道路請看大法官釋字第400號(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 ... ?expno=400)
通常有幾個條件
1.通路係供不特定對象通行,也就是大家都可以走~
2.道路通行年代不可考~通常是10年或20年以上
3.通行之初地主沒有反對
雖然地主不能封既成道路,但是還是要給予適當補償~
計畫道路就是依都市計畫所劃定的道路~查都市計畫圖內標有路寬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