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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標一直流標,希現況結案,惟設計監造標採建造費率,故實際建造費無法取得,該如何結案?

文章發表於 : 2011 7月 06 (週三) 11:16 am
#0 由 hakka
小的一件海上作業300萬元小案子,已流標6次,營建署要求現況結案,但偏偏這案子綁的設計監造標是採服務費率計價,勞務契約寫明:建造費用係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試問,如要辦理現況結案,設監標該如何與廠商計價?請教各位大大不吝指教 (眼汪汪)

辦理現況結案,監標該如何與廠商計價

文章發表於 : 2011 7月 06 (週三) 11:55 am
#1 由 代理小技士
你可以翻一下勞務採購契約---應該都有一條無法施作時的但書.
縣市合併前2個月我們很多案子包商都不標,所以都流標好幾次.有些案子就解約.

依我們當時合約規定流程---
1.按一定比例的%數扣除一些保險後,乘以設計該給的%數(沒發包沒監造所以就不給監造的%數).這邊很重要,一定要算清楚...絕對不能多給ㄡ!!! (交出來)
2.發文通知設計公司跟相關單位(主秘.主計.政風.課長)協調.我們當時合約規定要有雙方協議的紀錄.因為解約後設計費通常都很少.設計公司都會苦笑妥協啦! (XD)
3.再依會議紀錄簽請首長核定.本案因0000無法施作.依協議結果辦理勞務結算.
4.簽核後-發文給顧問公司-就可以辦理結算的作業了!

所以,就算沒發包.設計費還是要給.你們的合約我不知道是否有什麼規定,不過記得一定要依該契約條款去執行.因為那本是你們的依據.將來有任何民事糾紛,法官也是依那本契約為證據的!

提供我以前在公所所遇過的案例給你參考.

Re: 因工程標一直流標,希現況結案,惟設計監造標採建造費率,故實際建造費無法取得,該如何結案?

文章發表於 : 2011 7月 06 (週三) 8:09 pm
#2 由 土木人
hakka 寫:小的一件海上作業300萬元小案子,已流標6次,營建署要求現況結案,但偏偏這案子綁的設計監造標是採服務費率計價,勞務契約寫明:建造費用係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試問,如要辦理現況結案,設監標該如何與廠商計價?請教各位大大不吝指教 (眼汪汪)


請參考"勞務契約"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辦理,

首先,依據營建署要求現況結案之公文簽契約終止,
而契約終止係因"補助單位之政策變更",
請參考契約第16條規定,

惟契約終止如何給付已完成之設計費用,
同樣參考契約第5條規定:建造費用計算方式如下
(一)工程底價已核定:以該工程原預計招標日期前六個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之公共工程決標狀況統計表之決標金額與底價之比值(底價標比),乘以該工程底價金額。
(二)底價未核定之工程:以該工程原預計招標日期前六個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之公共工程決標狀況統計表之決標金額與預算之比值,乘以該工程預算金額。

另本案之技術服務之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應該沒有分別列費率,
如果有就依契約規定,如果沒有參考以下算法,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設計費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佔56%,監造佔44%,
又依契約附件第5條附件二,
1.第一期﹕簽約時,乙方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或說明,經甲方核可後,給付契約價金之百分之十。
2.其他各期:a設計原則及草案(5%)b基本設計(30%)c 細部設計(30%)d 工程案決標(10%)e 工程竣工後(15%)
可知,未決標前設計服務費部分佔75%。
這樣應可以計算出,該給付的設計費用。

以上供你參考,但前提是要採用工程會的契約範本。

Re: 因工程標一直流標,希現況結案,惟設計監造標採建造費率,故實際建造費無法取得,該如何結案?

文章發表於 : 2011 7月 06 (週三) 8:22 pm
#3 由 opender
hakka 寫:小的一件海上作業300萬元小案子,已流標6次,營建署要求現況結案,但偏偏這案子綁的設計監造標是採服務費率計價,勞務契約寫明:建造費用係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試問,如要辦理現況結案,設監標該如何與廠商計價?請教各位大大不吝指教 (眼汪汪)


合約都說那麼清楚了,係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雖然我不知道你的合約還有什麼規定,但你是公務員,為了避免日後出事,只能從嚴處理,既然流標那麼多次,表示工程根本沒完成,那你一毛都不可以付,我知道廠商一定不服,你叫他去申請仲裁或告你們單位都行(合約中一定有這些規定),再依仲裁或判決結果付款你就不會有事,很多這種模擬兩可的灰色地帶,不要自由心證,不然到時被反咬或被桶一刀就很麻煩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