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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95年基特三錄取的人96高考分發後可縮短實務訓嗎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9:38 am
#0 由 sandaniel.tw
去年95年基特三錄取,今年96年3月中報到,已經過了四個月合格實授了。

現在高考又分發至別機關,人事說我不能縮短實務訓耶,很奇怪。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 ... e=R0030016

條文如下
========================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並有與
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下列經驗四個月以上者,得於分配機關 (
構) 學校報到後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實務訓練機關 (構 )學
校提出申請,經保訓會核定後縮短實務訓練:
一、低一職等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二、與低一職等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三、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職務列等之職務。
前項所稱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指曾擔任與擬任職務列同一職系或同一職
組各職系或視為同一職組得單向調任職系之職務而言。
第四項第一款所稱低一職等以上,指下列各款情形:
一、高等考試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一等考試:具有薦任第八職等以上資格
者,或占所具任用資格低一職等職缺訓練,具有薦任第七職等以上資
格者。
二、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二等考試:具有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資格
者,或占所具任用資格低一職等職缺訓練,具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
格者。
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具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格
者,或占委任職缺訓練,具有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資格者。
四、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具有委任第二職等以上資格者。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五等考試:具有委任第一職等以上資格者。
第四項第二款所稱職責程度相當,依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
認定辦法附表之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俸級提敘
對照表認定。
依第四項規定得縮短實務訓練之期間,各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應於各該項考
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中訂定,並函送保訓會核備。
受訓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各用人機關 (構) 學校,應指派專人輔導之。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10:14 am
#1 由 slopeqq
你只是拿到及格證書而已,現在還在6個月試用期間。然後考上高考..
所以你沒有合格實授的銓敘函。也就是說你還不是真正的公務員,只是具有公務員任用資格..
銓敘函至少要11~12個月才會拿到..
銓敘部給你的公函上面會註明官職等..以及合格實授四個字。
你現在手上有的應該是銓敘部給的..先予試用的公函。
所以人事說的並沒有錯
另外..你不能參加高考的基礎訓。因為你已經參加過三等基特的基礎訓了。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10:29 am
#2 由 aq
站長您分發至何單位啊?

工程獎金領的金額是多少?

我們單位人事說我是3.5點

這樣正常嗎?

(眼汪汪)

Re: [問題] 請問95年基特三錄取的人96高考分發後可縮短實務訓嗎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12:59 pm
#3 由 narita
現在是各說各話吧
我聽剛去市府報到的朋友說可以縮短而且也可以去受訓
畢竟縮短實務訓練跟去受訓是兩碼子的事情
縮短實務訓練的前提是: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並有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下列經驗四個月以上者....
上述是要看你提出的工作內容然後由相關審核單位來判對是否可以縮短
這個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全看工作內容而定)
另外受訓就要看單位主管啦
有人受過基三的基礎訓練後高考的基礎訓練還是照樣去
也有人受過普考的基礎訓練然後高考的基礎訓練還是不給去
所以建議先打電話問人事行政局或是相關受訓的單位吧(看是哪個單位負責的)
通常單位內的人事相關法規可能也不是很熟 (XD)
自己的權益不要讓他白白的溜走(關係到整年的考績)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1:12 pm
#4 由 narita
aq 寫:站長您分發至何單位啊?

工程獎金領的金額是多少?

我們單位人事說我是3.5點

這樣正常嗎?

(眼汪汪)


每個單位性質都不同
領的金額算法也不同
好比在市府的高考菜鳥領的可能會比區公所課長還多
有的單位因為財政問題所以工程獎金都縮水的很嚴重
這沒有正不正常的問題
是看單位有沒有錢吧 (bingo)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3:37 pm
#5 由 aq
找到答案了

來自問自答一下

本府所屬工程機關員工工程獎金級點標準表
職     稱 點 級
機關正副首長 7.5
總工程司 7
副總工程司 6.5
正工程司、技正 6
副工程司 5
幫工程司、技士 4
工務員 3.5
助理工務員、技術員、技佐、監工員 3
僱用監工員、僱用技術員 2.5
技工、料工、測工、司機、道工 2

==================

(打飛1) (打飛2)

為何交通資位制初任工務員又比簡薦委制初任技士少了0.5點

這到底是哪門子的道理?!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3:54 pm
#6 由 aq
另外
是不是有人可以解說一下
交通資位的

總工程司
副總工程司
正工程司
副工程司
幫工程司
工務員
助理工務員

這些職稱有啥用?!
有額外的加給可以領嗎?
還是說這只是掛好看的
我太淺了 真的搞不懂




(石化)

Re: [問題] 請問95年基特三錄取的人96高考分發後可縮短實務訓嗎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5 (週四) 5:04 pm
#7 由 slopeqq
narita 寫:現在是各說各話吧
我聽剛去市府報到的朋友說可以縮短而且也可以去受訓
畢竟縮短實務訓練跟去受訓是兩碼子的事情
縮短實務訓練的前提是: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並有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下列經驗四個月以上者....
上述是要看你提出的工作內容然後由相關審核單位來判對是否可以縮短
這個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全看工作內容而定)
另外受訓就要看單位主管啦
有人受過基三的基礎訓練後高考的基礎訓練還是照樣去
也有人受過普考的基礎訓練然後高考的基礎訓練還是不給去
所以建議先打電話問人事行政局或是相關受訓的單位吧(看是哪個單位負責的)
通常單位內的人事相關法規可能也不是很熟 (XD)
自己的權益不要讓他白白的溜走(關係到整年的考績)


1.基礎訓包含在實務訓練裡面,也就是說..4個月實務訓練有一個月是基礎訓。
普考再考上高考,可以去也可以不去。這是自己的選擇。但有些機關不願意讓你去受基礎訓。所以會要你自己寫免訓的表格。如果你不寫..人事室還是必須送你去基礎訓。只不過沒有人一去報到就會為了受訓而跟機關鬧僵,所以都會乖乖簽免訓。
2.考上三等基特受過基礎訓,5年內是不可去受基礎訓。除非你基特還沒4個月就離職,及格證書都沒拿到就走人。另外就是你考上基特三等已經滿5年了,再考上高考也可以去受訓。
3.只要初任公務人員,不管是高普考或基特..全部都要受基礎訓,因為不去受訓就是違法了。

Re: [問題] 請問95年基特三錄取的人96高考分發後可縮短實務訓嗎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6 (週五) 8:33 am
#8 由 sandaniel.tw
narita 寫:自己的權益不要讓他白白的溜走(關係到整年的考績)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我想如果根據條文,還是要拿證明文件,這個證明文件不知道格式怎樣喔@@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並有與
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下列經驗四個月以上者,得於分配機關 (
構) 學校報到後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實務訓練機關 (構 )學
校提出申請,經保訓會核定後縮短實務訓練:
一、低一職等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二、與低一職等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三、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職務列等之職務。

文章發表於 : 2007 10月 26 (週五) 2:54 pm
#9 由 sandaniel.tw
自己回答一下,我問了保訓會,四個月要從訓練期滿後的試用期間起算,<b>試用期間起算滿四個月</b>,才能縮短實務訓成兩個月。

特考三及格者,最好的方式看能不能延後高考三的報到時間,讓自己滿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