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擾各位前輩,因小弟家與後面的鄰居間有條共用的小水溝,原寬約20cm且與小弟家排水管出口相差有高約30cm,但因後面的惡鄰,一意孤行 偷偷將其填高,導致 水溝底與小弟家的排水管出口變成齊高(失魂)但他家的排水管比較高,填高後仍有20cm的高度差 ,小弟有去勸告,但 他 把我的話當作是 馬耳東風,屢勸不聽,照樣我行我素不甩就是不甩,於是小弟有去查 建築法 & 下水道法以及施行細則 & 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但都找不到~"居家排水管出口與水溝底高度"~的相關規定,墾請 諸位 博學多聞,見多識廣的前輩們,指點一下迷津...

p.s:
感謝 opender , newyork , 當初何苦讀土木? 大大們的解答,

小弟想找的是 "居家排水管出口與水溝底高度"的相關規定,以此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