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宕且品管不佳可否列不良廠商?

請問,若有一工程案因原有工項數量增加及新增工項,其變更金額介於1/10公告金額~公告金額間故簽奉核准以22-1-6逕洽原廠商辦理議價程序,惟已流標兩次,似有藉機要脅本機關調整單價進而獲取較高利潤之嫌,如果不想牽就於該廠商,不知有何良策將本案收尾 (可以逕洽其他廠商嗎?),另該廠商原本工期就已嚴重延宕且履約過程中因品管不佳造成本機關諸多困擾,可以現地決算並考慮祭以相關懲處嗎?有勞各位先進們撥冗惠賜卓見了,感恩!
新鮮人 寫:請問,若有一工程案因原有工項數量增加及新增工項,其變更金額介於1/10公告金額~公告金額間故簽奉核准以22-1-6逕洽原廠商辦理議價程序,惟已流標兩次,似有藉機要脅本機關調整單價進而獲取較高利潤之嫌,如果不想牽就於該廠商,不知有何良策將本案收尾 (可以逕洽其他廠商嗎?),另該廠商原本工期就已嚴重延宕且履約過程中因品管不佳造成本機關諸多困擾,可以現地決算並考慮祭以相關懲處嗎?有勞各位先進們撥冗惠賜卓見了,感恩!
新鮮人 寫:請問,若有一工程案因原有工項數量增加及新增工項,其變更金額介於1/10公告金額~公告金額間故簽奉核准以22-1-6逕洽原廠商辦理議價程序,惟已流標兩次,似有藉機要脅本機關調整單價進而獲取較高利潤之嫌,如果不想牽就於該廠商,不知有何良策將本案收尾 (可以逕洽其他廠商嗎?),另該廠商原本工期就已嚴重延宕且履約過程中因品管不佳造成本機關諸多困擾,可以現地決算並考慮祭以相關懲處嗎?有勞各位先進們撥冗惠賜卓見了,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