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中減價收受的問題

採減價收受者,按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200%(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減價,並處以減價金額300%(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之違約金。
若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1萬,其減價1*2=2萬,那違約金是減價金額2萬乘以3=6萬摟?
還是
若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1萬,其減價1*2=2萬,那違約金是減價金額1乘以3=3萬摟?
減價金額是指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
還是
減價金額是指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200%
若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1萬,其減價1*2=2萬,那違約金是減價金額2萬乘以3=6萬摟?
還是
若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1萬,其減價1*2=2萬,那違約金是減價金額1乘以3=3萬摟?
減價金額是指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
還是
減價金額是指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