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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變更設計之必要性

文章發表於 : 2011 10月 13 (週四) 4:53 pm
#0 由 pluto89999
請問各位前輩,契約採實作數量結算的話,當某項原有的工作項目後來不施作,廠商來文說減作項目依實作數量結算的時候,是否須辦理變更設計?

文章發表於 : 2011 10月 13 (週四) 6:25 pm
#1 由 newyork
可辦可不辦

Re: 有關變更設計之必要性

文章發表於 : 2011 10月 13 (週四) 9:47 pm
#2 由 jasonh714
pluto89999 寫:請問各位前輩,契約採實作數量結算的話,當某項原有的工作項目後來不施作,廠商來文說減作項目依實作數量結算的時候,是否須辦理變更設計?


契約有把10趴那條拿掉嗎,有的話可不辦,如果沒有還是辦一下

Re: 有關變更設計之必要性

文章發表於 : 2011 10月 14 (週五) 12:02 pm
#3 由 土木人
pluto89999 寫:請問各位前輩,契約採實作數量結算的話,當某項原有的工作項目後來不施作,廠商來文說減作項目依實作數量結算的時候,是否須辦理變更設計?


契約價金一般有分總價契約及單價契約,
按你說"契約採實作數量結算",這契約應是單價契約,
就可依實作數量結算免辦變更設計。
如果是總價契約,就看是契約是規定數量增減達5%或10%可不增減,如果超過就要辦理變更設計。

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