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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5人((五) 視業務需要列備取人員,期間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100/10/19~100/11/26
資格條件 1、高考三級以上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相關類科及格。 2、銓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現職公務人員。 3、大學以上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4、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特考特用之限制。
工作項目 水利工程規劃、試驗等工作。
工作地址 本所及各辦公區。(台中市霧峰區或彰化市)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並貼相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專業證照證書等證件影本,以郵戳為憑方式報名,寄413-50台中縣霧峰區吉峰里中正路1340號人事室收。2.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行負法律責任。3.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談,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