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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特考考上高考,未滿3年4個月商調條件~休假年資及考績疑問?

發表於 :
2011 11月 10 (週四) 9:29 pm
#0 由 wahome
不好意思
想請問如果原本是97年考上四等特考
98年3月任用,今年100年考上高考,因未滿3年4個月商調條件,辦離職
因為我離職日報到日同一天
今天問人事機關,現在還只是受訓資格條件(5本5),
1、想請問我明年的休假年資是否要等到,4個月後受訓合格(約明年2月後)
才能變成14天?
2、今年絕對是原單位打另考,那獎金應該是全領嗎?還是領10個月?
那請問明年還是另考嗎?

發表於 :
2011 11月 10 (週四) 10:19 pm
#1 由 lrdf
四等特考跟高考三級不相當,薪點不相當,任職年資可計退休年資。
如果同日離職報到生年資沒中斷,及格後併計休假年資,不然要次年才有休假數。
不同等位年資,應該不併計考績,四等未任職至年底時應無另考?
高考加上考試訓練期間考績年資必中斷,及格後至年底六個月未滿一年,另考吧?
參考看看囉!
建議你還是去問前、後人事單位、人事行政局或銓敘部為準,電話、email、書面一定有人回復的吧?

發表於 :
2011 11月 15 (週二) 9:11 am
#2 由 inp529
小弟謹就所知部分聊表己見提供參考,如有錯誤還請諸位大大不吝指正~
1、未滿3年4個月商調條件,先離職後辦理報到,非以調派代處理休假年資確定未能直接銜接,so離職與報到是否同一天影響的應該只有薪水,併計至100年底休假年資為2年10個月(未滿3年),如有服役(當兵或替代役)年資併計應滿3年而未滿6年,101年度休假天數7天(併計役期14天),惟實務訓練期間只能休7*2/12=1.2天(併計役期2.3天),俟訓練期滿應該就不受限制...
2、100年度不大確定有無另考,請再洽原服務單位人事確認,如有將以3本2俸點計算(全領);101年度確定是另考,(全領),屆時將以6本1俸點計算(全領)...

發表於 :
2011 11月 16 (週三) 11:08 pm
#3 由 antin
Ans1,想必你未服過兵役,假的核定是1月份,所以你要第4年1月起才會有14天假。
Ans2,原單位另考確定,若甲等1個月考績獎金無誤。
補充第一點,有偏激的人事曾認為,既是特考特用,離職後本年休假不可帶至新單位,以上供參,結語:人事最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