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為什麼審計處發的文都沒承辦人名字阿?

文章發表於 : 2012 1月 18 (週三) 6:07 pm
#0 由 casio2363
為什麼審計處發文調查一些雜七雜八的文都沒承辦人名字阿
都只有審計處的總機號碼~~為什麼不敢讓人知道阿??
遇到有問題想問該怎麼填~也要先打總機轉收發告訴他發文號才能查到要問哪個承辦人
收到一件審計處來調查的文
文件內容該填的表格亂七八糟~~問承辦該怎麼填
他告訴我自己打去審計部問...... (jolin)

文章發表於 : 2012 1月 18 (週三) 6:16 pm
#1 由 balyss
監察院的函只有傳真 以上

文章發表於 : 2012 1月 18 (週三) 6:55 pm
#2 由 lrdf
正人者,先正己~
還有工x會也有如.陳先生、李小姐之類的。
心裡有鬼的,或見不得人的,自然就不敢以真名人吧?
投書給監察院王聖人看會不會改革~

文章發表於 : 2012 1月 18 (週三) 8:19 pm
#3 由 opender
專門雞八別人的單位,怎麼敢用真名示人 ? 除非想被砍全家吧,以上 ~~~ (bingo)

文章發表於 : 2012 1月 18 (週三) 9:17 pm
#4 由 newyork
積習已久
(jolin)

Re: 為什麼審計處發的文都沒承辦人名字阿?

文章發表於 : 2012 1月 29 (週日) 9:04 pm
#5 由 medcvl
casio2363 寫:為什麼審計處發文調查一些雜七雜八的文都沒承辦人名字阿
都只有審計處的總機號碼~~為什麼不敢讓人知道阿??
遇到有問題想問該怎麼填~也要先打總機轉收發告訴他發文號才能查到要問哪個承辦人
收到一件審計處來調查的文
文件內容該填的表格亂七八糟~~問承辦該怎麼填
他告訴我自己打去審計部問...... (jolin)


其實大家都是盡本份罷了,發文格式每個機關的習慣都不一樣,審計部對外的公文的確習慣上都只留基本三個,不留承辦人姓名,不是刻意要隱瞞什麼,也沒什麼好刻意隱瞞的,不過你所說的請你直接打給部裡面問似乎就馬虎了一點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