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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關於履約爭議疑義,謝謝!

文章發表於 : 2012 3月 12 (週一) 8:30 am
#0 由 新鮮人
請問,
1.有一以總價承攬工程,尚在施工階段,其中有一單項,包商自認估價過低,沒有利潤,揚言擺爛,此時,若發生工安意外,該由包商或業主負責呢?不知對於如此囂張跋扈之承包商,有何法可治嗎?
2.請問乙方對於甲方之逾期罰款有意見時,是否可以拒絕領款?倘已領款,是否已代表銀貨兩訖?可以再有異議嗎?
3.且若乙方認為機關罰款過於從嚴認定(如逾期違約金以變更後之金額做為每日1/1000之罰款依據),及一般施工品質計畫書契約皆規定於開工前提報,卻未規定逾期之處罰方式,若機關逕以行政裁量權扣除工程品質管理費之一部分價金時(有簽奉核准),若機關輸,會怎樣嗎?

上述問題尚有勞有經驗之先進們撥冗解惑囉!感恩!

Re: 請教關於履約爭議疑義,謝謝!

文章發表於 : 2012 3月 12 (週一) 10:19 am
#1 由 aspavf
新鮮人 寫:請問,
1.有一以總價承攬工程,尚在施工階段,其中有一單項,包商自認估價過低,沒有利潤,揚言擺爛,此時,若發生工安意外,該由包商或業主負責呢?不知對於如此囂張跋扈之承包商,有何法可治嗎?
2.請問乙方對於甲方之逾期罰款有意見時,是否可以拒絕領款?倘已領款,是否已代表銀貨兩訖?可以再有異議嗎?
3.且若乙方認為機關罰款過於從嚴認定(如逾期違約金以變更後之金額做為每日1/1000之罰款依據),及一般施工品質計畫書契約皆規定於開工前提報,卻未規定逾期之處罰方式,若機關逕以行政裁量權扣除工程品質管理費之一部分價金時(有簽奉核准),若機關輸,會怎樣嗎?

上述問題尚有勞有經驗之先進們撥冗解惑囉!感恩!


1、擺爛是不作、停工的意思嗎?那太好了,用101伺候,但是要先發文告知我要101你了(讀你的契約)。
工安意外?契約如果有編列勞安品管費用,廠商就有責任要辦理,開工前也要提計畫書,你依照計畫書內容,確認廠商有作到即可。
2、逾期罰款跟工程中的估驗款在契約裡是不同的條款(請再查你的契約),故兩者本就沒關係。廠商不領造成權益受損是他家的事。但你要發文催告知還是通知他有困難要提協調會、提履約爭議(一樣看你的契約)....等廢話。做好善意的提醒,告訴他照契約應該怎麼辦,以後比較不會被狗咬。當然以上都只是在走程序保護承辦人而已。
3、有變更"契約金額"然是以變更後的計算(查你的契約變更書等),而且契約變更都會有辦理工期展延給廠商。若以最普遍作法就是按變更金額比例延長給廠商,那再逾期當然廠商要負責啦,詳情好好讀你的契約。如果可以工期檢討到廠商不會被罰款,他自然也不會告你,但是要靠你的手段跟智慧。
有簽核的話就照簽核的做,頂多是被廠商告(廠商告會告機關,不會告你個人),那你是依照長官的批示做事(當然你的簽核罰款最好有依據,至少也要不違反契約才行)。那一般都會官官相護,大家找理由下台,不然你要長官陪你記過嗎??做公務員厚黑學要學好一點,廠商要錢,長官要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