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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的相關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2 5月 10 (週四) 10:44 am
#0 由 rotc691106
單位同仁是職業軍人退伍(軍官5年-上尉退伍),
退伍後考上公務人員(高考技術類-土木工程職系),現已任職近3年,
日前看到單位在調查"擬調任職務職系之專長訓練需求案"
其中看到「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六條 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薦任職務職系專長。
五、曾任行政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委任第五職等、相當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職務或曾任中尉
以上軍官滿二年,且其工作性質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問題如下:
一、如何認定他軍中工作性質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
二、軍中資歷如何認定具有哪些擬調任之薦任職務職系專長?
(曾擔任職務步兵指揮官、學員生兵部隊指揮官、聯合作戰督導官)
三、其成績優良證明文件指考績嗎?亦或是?

文章發表於 : 2012 5月 11 (週五) 6:21 pm
#1 由 mnbv12
一、如何認定他軍中工作性質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
將以前工作性質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資料表列及相關證明文件(由前面工作單位證明你做過的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比例...等)送銓敘部審核,銓敘部會發文核定
二、軍中資歷如何認定具有哪些擬調任之薦任職務職系專長?
例如,如果幹過人事官、財務官...等業務,看看得否銓審人事行政、財稅行政...等
三、其成績優良證明文件指考績嗎?亦或是?
應該是指考績或其他等相關文件
其實,銓審過又如何,還是要用人機關願意用你,你才調得成,拿到銓敘部銓審核定函自己看了爽而以...
亦上僅供參考,詳情還請洽銓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