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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固期中如何重蓋?

發表於 :
2012 8月 26 (週日) 12:22 am
#0 由 Anson
最近接到一個前人沒辦完的爛攤子,該案在公園用地有蓋一個里民生活館,旁邊有一個儲藏室(土地公廟),工程已結案現在還是保固期...結果那儲藏室不是當地里民要的型式要整個重蓋,課長要我簽辦,但有人點我辦此案要小心,請問各位大大
我要注意什麼...拜託拜託.....
Re: 求救...

發表於 :
2012 8月 26 (週日) 1:36 am
#1 由 紫煌
Anson 寫:最近接到一個前人沒辦完的爛攤子,該案在公園用地有蓋一個里民生活館,旁邊有一個儲藏室(土地公廟),工程已結案現在還是保固期...結果那儲藏室不是當地里民要的型式要整個重蓋,課長要我簽辦,但有人點我辦此案要小心,請問各位大大
我要注意什麼...拜託拜託.....
個人淺見,假如您真的很不想辦。
那本案要改建,發動的一方必須是里長
想辦法凹里長發文辦會勘,會議記錄裡面必須寫成
「活動中心還在保固期中,理論上保固期間不宜施工,一切都是里長強烈要求改建的」
再來是簽辦,必須表達你的意見是不想做,用甲乙案釣一下長官看會不會上鉤
要追究前手的責任,為何蓋出一個里長不滿意的建築,到底是里長當初沒意見,還是設計沒考量
到,還是課長硬壓下來的,總之有人要負責就對了,讓長官知道辦理本案會「傷人傷己」。
真的受到壓力非辦不可
找人寫陳情函給縣府(或市府),檢舉本案里長之要求有浪費公帑嫌疑,建議政風調查
或者是找人去報給反對派的報紙或是議員,想辦法讓本案上新聞,報導為何好好的活動中心要改建
透過第三者來給長官施壓
假如上述招式都沒用,那就趕快找新單位報到去
這種案子感覺上辦了很容易被檢調栽贓,不辦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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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先看看其他版大還有什麼好建議。

發表於 :
2012 8月 26 (週日) 6:23 pm
#2 由 Anson
感謝紫煌大大:
提點我是大大校友,這個儲藏室是里民生活館附屬的同一包工程,沒連在一起,但其實是一棟新蓋土地公廟,目前得知好像是前手沒依里長要求蓋,前手還任職於公所,只是不在工務課在公用課,最高長官不想讓前手續辦,甲乙案是怎樣不懂,請大大提示,現在拜讀大大兩本著作,準備考技師,去年才考上,目前調不走.....

發表於 :
2012 8月 26 (週日) 11:29 pm
#3 由 Anson
麻煩有其它大大願意提供意見嗎?

發表於 :
2012 8月 26 (週日) 11:35 pm
#4 由 紫煌
Anson 寫:感謝紫煌大大:
提點我是大大校友,這個儲藏室是里民生活館附屬的同一包工程,沒連在一起,但其實是一棟新蓋土地公廟,目前得知好像是前手沒依里長要求蓋,前手還任職於公所,只是不在工務課在公用課,最高長官不想讓前手續辦,甲乙案是怎樣不懂,請大大提示,現在拜讀大大兩本著作,準備考技師,去年才考上,目前調不走.....
一般來說當公務員第一天就會有人教你甲乙案與職章要磨沙紙(此招線上公文無效)吧
簡單說甲乙案就是連環計(以前在K府某位約聘僱傳授的心法)
例如這個案子你很不想辦,就要設套給長官跳,一次要設兩個
甲案:敘明本案還在保固期中,但前手未依里長要求施工,里長要求拆除重作,建議追究前手與設計公司責任,建議保固期後再行施工。【以拖待變,前手到底是陰奉陽違,還是長官授意】
乙案:先敘明里長的需求(強烈的說明一切都是里長搗蛋),再敘明保固期間施工的風險(例如原施工廠商將因此免除保固責任,以及政風、審計那邊可能會有意見)記得文中間要到處點眼藥水,例如土地公廟由公家施工的合法性,最後再說明所需的經費與工期,盡量寫的離譜一點。【我已經跟你分析作的風險了】
最後文末請長官裁示,要甲案還是乙案。
不過有些厲害的長官,會直接退文叫你改公文(想陷我不義,門都沒有)。
錄音筆帶去他的辦公室錄音(他叫你改,你要盡量用言語引誘他生氣或是說大話)
這時記得陳過的文不要丟,彩色掃瞄放在你改過的簽後面一起歸檔。
年限寫15年以上,最好是永久。
還有相關資料準備一下,準備回家匿名寫陳情函與檢舉函。

發表於 :
2012 8月 27 (週一) 12:14 am
#5 由 Anson
再次感謝紫煌大大:
1.提點我的其實是我的輔導員,人很好,他被長官下令不准跟我說本案相關內容,但他實在是看不下去,就點我一下,剩下他也不方便講太多..但我已經很感謝了..
2.本案是原重劃公有地上有舊土地公廟,於是利用蓋里民生活館同時包進一個儲藏室,此儲藏室跟生活是分開的,也就是新土地公廟,原本蓋好之後舊土地公廟就能搬遷至新土地公廟,那知新蓋的跟里長要的不一樣..
3.本案到我我已是第三手,第二手已經要到重蓋的經費,是跟地政局要的,但他也覺得有問題加上要調走了,就錄案一直拖不辦,我看經費內容是搬遷,長官好像用此經費重蓋,因為搬遷用不了這麼多...
4.我想問的是綜合上述:有圖利包商及設計師及經費不實核銷等問題嗎?還有我不想事情鬧大,不想上報,不想追究第一手,只想用簽擋掉不辦此案..畢竟還要在這待上半年以上...
我心中忽然有一個想法,就是跟長官說,我問過我學弟檢事官這個案的看法..然後跟長官說這樣辦會有事,不知這樣能不能讓長官打消續辦此案的念頭...

發表於 :
2012 8月 27 (週一) 10:19 am
#6 由 aspavf
Anson 寫:再次感謝紫煌大大:
1.提點我的其實是我的輔導員,人很好,他被長官下令不准跟我說本案相關內容,但他實在是看不下去,就點我一下,剩下他也不方便講太多..但我已經很感謝了..
2.本案是原重劃公有地上有舊土地公廟,於是利用蓋里民生活館同時包進一個儲藏室,此儲藏室跟生活是分開的,也就是新土地公廟,原本蓋好之後舊土地公廟就能搬遷至新土地公廟,那知新蓋的跟里長要的不一樣..
3.本案到我我已是第三手,第二手已經要到重蓋的經費,是跟地政局要的,但他也覺得有問題加上要調走了,就錄案一直拖不辦,我看經費內容是搬遷,長官好像用此經費重蓋,因為搬遷用不了這麼多...
4.我想問的是綜合上述:有圖利包商及設計師及經費不實核銷等問題嗎?還有我不想事情鬧大,不想上報,不想追究第一手,只想用簽擋掉不辦此案..畢竟還要在這待上半年以上...
我心中忽然有一個想法,就是跟長官說,我問過我學弟檢事官這個案的看法..然後跟長官說這樣辦會有事,不知這樣能不能讓長官打消續辦此案的念頭...
以敝人公務經驗,一點心得,
有時候是因為前人辦的有問題,會出大包的情形下(但目前還沒爆,爆了會傷到高層等等)
這時候就會找沒經驗的承辦人(菜鳥為宜),繼續走下去,但是不會讓你知道之前發生什麼事(公文都收起來),等你辦到出大包,用後過涵蓋到前過,就全部推給你扛。之後高階的再出來收尾....案子就很好結案了。
一般公家要簽甲、乙案的難度很高,大多到科長就會擋下來,叫你拿回去重簽成1案,這時候注意長官蓋過或手改過的公文也可以保留作證據。
如果不幸遇到惡質的長官,用官威壓你,不照他意思簽,就不給你蓋章等等,影響你考績云云,這時候就要有所覺悟了,換單位或者其他方法....當然擺爛、裝不懂也是種方法,因為這種案件通常上面會很急,你就要反其道而行。
積極一點的作法就是主動挖掘案情(找老鳥或套交情等等),把之前犯過的錯一五一十的寫出來,日後才不會算到你頭上。不過話說回來了,既然是菜鳥,經驗一般都不足,能否抓到問題的重點,要特別注意,或是請教信的過的老人。
實際上做工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到最後都只會前、後都有錯,一團爛帳吧!

發表於 :
2012 8月 27 (週一) 10:43 am
#7 由 mnbv12
未達使用年限之不動產拆除報廢請依審計法及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之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等規定報請審計機關核准後才能拆除報廢。
小弟建議會簽會計室及財產管理單位後依規定陳報審計機關備查。
你還在實習中嗎,別傻了,幹嘛自己當壞人。

發表於 :
2012 8月 27 (週一) 7:20 pm
#8 由 Anson
感謝Aspav及fmnbv12大大的發文,字字都是珍貴的,真是溫暖我這個剛合格實授菜鳥的心,雖然是公務菜鳥一隻,但也非社會新鮮人,當初接這個案就感覺長官很急要我簽辦,這時直覺有問題,只是處理過程及應注意部份並不熟悉,但心裏有一個大原則就是不沾鍋,因為我知只要沾上邊就毀了,但因不知如何循體制說不....所以上網咨詢真是太感謝了....

發表於 :
2012 8月 27 (週一) 9:57 pm
#9 由 trger1124
首先個人認為這種已可能威脅到自己能當"公務人員身分"的事件,必須要有"向權力說不"的勇氣,因此建議內簽時,將前因後果敘述一遍後,引用法條(包含使用年限,契約保固等)說明不宜拆除,再會辦主(會)計、政風、法制(看有無法制單位)等請他們表示意見,等各單位表示意見完送到首長,即使他退簽,你也可以各單位都已認同自己看法向首長講明:"這有困難"(反正牽拖一堆單位來幫忙背書總比自己扛好)
最後個人一些淺見分享
像有這種威脅到自己能當"公務人員身分"的事件,一定要做好心理建設,不用怕、別想說要各方都不得罪或是都討好,反正你就想我又不是要靠你升官,我只是做對的事,身在公部門其他人心裡都跟明鏡一樣,不會因為你拒絕做違法事情就來排擠你,總之無欲則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