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市區道路之疑義,謝謝!

請問:
1.若一市區道路被設置路障,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路障之排除及處罰機關為警察局,惟依市區道路管理規則其管理機關為公所,但謄本上之管理機關及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為縣府,倘三單位互踢皮球,應由何單位出面解決較合理呢?謝謝!
2.若國產局函詢一土地是否需保留公共使用,其與既成道路或是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中所述現有道路之認定有關嗎【即若現況有鋪設ac或排水溝,倘未經縣府認定為既成(現有)巷道的話,其是否仍須保留公共使用】?謝謝!
3.非屬計畫道路,惟已做道路使用,且未必符合減免地價稅標準(即有可能是法定空地),其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補助之條件嗎?謝謝!
1.若一市區道路被設置路障,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路障之排除及處罰機關為警察局,惟依市區道路管理規則其管理機關為公所,但謄本上之管理機關及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為縣府,倘三單位互踢皮球,應由何單位出面解決較合理呢?謝謝!
2.若國產局函詢一土地是否需保留公共使用,其與既成道路或是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中所述現有道路之認定有關嗎【即若現況有鋪設ac或排水溝,倘未經縣府認定為既成(現有)巷道的話,其是否仍須保留公共使用】?謝謝!
3.非屬計畫道路,惟已做道路使用,且未必符合減免地價稅標準(即有可能是法定空地),其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補助之條件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