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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柱基板設計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09 3月 19 (週四) 2:28 pm
#0 由 wings791
在柱基板設計(LRFD)中,混凝土基座容許力Pp=0.6*0.85*fc'*A1*根號(A2/A1)

其中的A2是混凝土基座面積,那需要由A1等比例放大嗎
ex:A1=40*20 A2=80*80
代式子的時候A2直接代 80*80,還是需要看A1比例代 80*40 ??

因為看到兩種版本,搞不清楚@@

Re: 請問柱基板設計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09 6月 06 (週六) 3:46 pm
#1 由 AAJJ
wings791 寫:在柱基板設計(LRFD)中,混凝土基座容許力Pp=0.6*0.85*fc'*A1*根號(A2/A1)

其中的A2是混凝土基座面積,那需要由A1等比例放大嗎
ex:A1=40*20 A2=80*80
代式子的時候A2直接代 80*80,還是需要看A1比例代 80*40 ??

因為看到兩種版本,搞不清楚@@



據小弟認知 直接帶入A2=80*80即可
A1及A2分別表示不同意義,除了設計時需注意 根號(A2/A1) <= 2
應該是不需要依A1的面積比例做放大或縮小


根據美國鋼鐵建築協會AISC 的LRFD第三版規範
P.16.1-70 J.9 中所標示的
A1 = area of steel concentrically bearing on a concrete support, in.^2
A2 = maximum area of the portion of the supporting surface that is gemetrically similar to
and concentric with the loaded area, in.^2
根號(A2/A1) <= 2

另外在規範的P.14-23中,計算例題時,亦是將A2直接以原本計算出的值帶入,並沒有依A1的面積比例做放大或縮小。

希望這些對你有幫助~


小小拙見,盼望大家參考討論 (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