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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小弟最近在試樁的計劃書上碰到一個問題
依照02946章 基樁載重試驗的規定
單樁之試驗總載重需求平時設計載重之2倍 或 基樁地震時之設計載重
兩者取大值
可是上面的營造廠只給了平時設計載重
並無地震時的設計載重
所以在第一版的計畫書裡面
就直接用了平時設計載重的兩倍去計算
可是計劃書再送回4C顧問 去做審查的時候
這點卻被打槍了
說要按照規則 求兩者 取大值
小弟就不知道該怎麼去算了...
是有辦法從平時設計載重
按照震區的分別反推地震設計載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