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參考網址 http://www.twce.org.tw/modules/freecont ... 91/3-1.htm
撰文者:郭晉榮技師
於舊有建物進行都市更新時,常常必須在原有建築物之建地上進行改建。新、舊建物兩者之擋土結構相衝突時,順利進行地下障礙物移除,即是左右新擋土結構施工是否可順利成功之關鍵。本文將特針對深導溝的施工及既有連續壁破除方式介紹,作為後續其他類似工程之參考。
一、 前言
都市中由於建物老舊,兼用地取得不易,常常必須在原有建築物之建地上進行改建。具有深基礎之舊結構物在原工址改建時,新設計之基礎與原有舊基礎不論是深度、範圍或是型態通常會有差異。故在規劃新建物之基礎施工時,舊有基礎以及其地下室極可能影響整個工程之困難度、工期、成本甚至施工之成敗。尤其在新、舊建物兩者之擋土結構相衝突時,順利進行地下障礙物移除,即是左右新擋土結構施工是否可順利成功之關鍵。
本案例中的舊建築物,地下室周長約為151.3m、面積約為1309m2。基礎型式為地下三層之筏式基礎,深度約為12.0m;其舊有擋土結構為60cm厚、24m深之連續壁,於建物更新時需予以拆除。新設計建築物之地下室周長為153.7m、面積為1401m2,基礎型式為地下六層之筏式基礎,深度24.0m,開挖擋土結構為120cm厚、38.7m深之連續壁。新舊建物地下室結構相關位置如圖1所示。
在整個工程進行,深導溝之施工及既有連續壁之破除將為連續壁施工之關鍵。ㄧ般深導溝構築方式大多採明挖方式構築,由於本基地腹地不大,加上明挖12m深進行深導溝施作有其困難性,故本案例首創利用既有地下結構作為支撐,自筏基底部往上構築深達12m以上之深導溝;既有連續壁則採全套管方式破除,以利後續連續壁抓掘。本文將特針對深導溝的施工及既有連續壁破除方式介紹,作為後續其他類似工程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