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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營造業法:
本公司為營造業公司
與另一廠商合作
對方幫我們加工材料
在付款過程中
工程款已被包商超收
對方向我們請款
而金額超收
現在我們準備扣回超收金額
營造守則或條款中
是否有法令條款可證明我們給的是「暫付款」?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2 (週五) 9: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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