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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工期算法

文章發表於 : 2011 7月 25 (週一) 10:14 am
#0 由 eed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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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各位營管高手,紅色圈起來的地方未什不用c(2)呢 , 因為也沒要徑產生,難道是全部可能的都要算一次再比較大小嗎 .... 先謝謝囉

文章發表於 : 2011 7月 25 (週一) 1:36 pm
#1 由 sun135
因為如果第2天還是縮減c一天的話
除了BFH,ADH也會同時變成要徑
則第3天就不能縮減F了,因為ADH 已是要徑
第3天也不能縮減A,因為BFH已是要徑

好了,這下原始要徑A-C-F-H,
A,C(只能縮2天),F都不能縮
只能縮H了.但是H單位趕工成本高達150耶
這個縮下去的話,可能老闆要跑路了
所以它第2天才選擇單位趕工成本比C稍微高一點的A開始縮
這樣縮第3天時,才可以閃過H

文章發表於 : 2011 7月 25 (週一) 3:05 pm
#2 由 eedxxx
首先感謝樓上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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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算的其他方法, 我的觀念對嗎?
請問紅色部分比黑色部分的錢低應該可以吧?
還有我算第三種方法的價錢跟第一種方法一樣耶!那答案要寫哪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