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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進入初驗階段才發現溜滑梯圖說設計錯誤包商按圖施作但檢驗不過 雙方有爭議 要求助如何處理?

除了工程專業外,你必須要知道的規則。
◎ 政府採購法
◎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 子法及相關規定
◎ 採購法相關解釋函
◎ 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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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篇文章 • 第 1 頁 (共 1 頁)

已進入初驗階段才發現溜滑梯圖說設計錯誤包商按圖施作但檢驗不過 雙方有爭議 要求助如何處理?

文章由 joyshiau » 2017 8月 27 (週日) 10: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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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小妹初接任採購新手
接手時 工程已進入第一次初驗複驗的階段
初驗時就發現 其中一個幼兒園的溜滑梯廠商拿不出TAF安全檢驗報告而無法通過
初驗複驗時又還是拿不出來
我接手時才發現根本就是當初設計圖說錯誤 所以無法通過檢驗
而當時包商施作時僅口頭跟監造說好像有問題(沒書面) 監造跟設計同一人 監造回說沒問題
然後包商就請TAF專業認證廠商來現場勘查 勘查時 監造也到場
之後 我就收到廠商送進來的改善報告書中提到1."經專業檢驗公司報告中指出本案無法通過檢驗"2.請監造檢視是否設計錯誤
第二天我又收到監造來文說1.溜滑梯圖只是設計概念圖讓承包廠商參考 而且也有編列TAF檢驗費用 承包商應在施作前讓檢驗單位來檢驗而不是施作後才檢驗 另廠商施作時有發現錯誤未立即提出 所以認證不符不是監造的責任 並請業主對廠商罰款

我是想請教各路高手 幾個問題
1.目前已進入到初驗第二次複驗的程序 這一項溜滑梯只是其中一項改善項目 如果只有這一項沒過 我可不可以先另案處理 讓其他的先進入正式驗收階段?
2.關於監造跟廠商之間的互推責任 我的程序應該要怎麼走?怎麼處理才好?
3.此項項目應不符合減價收受的原則(因有安全之虞) 但因契約金額不高(但改善金額很高) 廠商有提到說是否可以將它拆除 然後扣除此項契約價金 這樣做可以嗎?
4.很明顯設計圖說有誤 但廠商施作時也沒反應 這種狀況 設計監造是否也需要罰款?

因為有點急 若各路高手可以出手相救 小妹感激不盡...
joyshi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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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
註冊時間: 2017 8月 27 (週日) 9: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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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已進入初驗階段才發現溜滑梯圖說設計錯誤包商按圖施作但檢驗不過 雙方有爭議 要求助如何處理?

文章由 Mike168 » 2017 8月 27 (週日) 10:32 am

要看契約初驗不合格規定處理,契約如何規定照契約走。
Mike168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54
註冊時間: 2015 11月 10 (週二)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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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已進入初驗階段才發現溜滑梯圖說設計錯誤包商按圖施作但檢驗不過 雙方有爭議 要求助如何處理?

文章由 紫煌 » 2017 8月 28 (週一) 1:42 am

joyshiau 寫:小妹初接任採購新手
接手時 工程已進入第一次初驗複驗的階段
初驗時就發現 其中一個幼兒園的溜滑梯廠商拿不出TAF安全檢驗報告而無法通過
初驗複驗時又還是拿不出來
我接手時才發現根本就是當初設計圖說錯誤 所以無法通過檢驗
而當時包商施作時僅口頭跟監造說好像有問題(沒書面) 監造跟設計同一人 監造回說沒問題
然後包商就請TAF專業認證廠商來現場勘查 勘查時 監造也到場
之後 我就收到廠商送進來的改善報告書中提到1."經專業檢驗公司報告中指出本案無法通過檢驗"2.請監造檢視是否設計錯誤
第二天我又收到監造來文說1.溜滑梯圖只是設計概念圖讓承包廠商參考 而且也有編列TAF檢驗費用 承包商應在施作前讓檢驗單位來檢驗而不是施作後才檢驗 另廠商施作時有發現錯誤未立即提出 所以認證不符不是監造的責任 並請業主對廠商罰款

我是想請教各路高手 幾個問題
1.目前已進入到初驗第二次複驗的程序 這一項溜滑梯只是其中一項改善項目 如果只有這一項沒過 我可不可以先另案處理 讓其他的先進入正式驗收階段?
2.關於監造跟廠商之間的互推責任 我的程序應該要怎麼走?怎麼處理才好?
3.此項項目應不符合減價收受的原則(因有安全之虞) 但因契約金額不高(但改善金額很高) 廠商有提到說是否可以將它拆除 然後扣除此項契約價金 這樣做可以嗎?
4.很明顯設計圖說有誤 但廠商施作時也沒反應 這種狀況 設計監造是否也需要罰款?

因為有點急 若各路高手可以出手相救 小妹感激不盡...


這種問題各機關都有解決之道,
如果要「無責解決」,就是要發動「調解」、「仲裁」、「訴訟」

個人作法給你參考,
一、邀集施工廠商跟設計監造單位開會,「詳實記錄」雙方的話,會議記錄不要偏頗
二、上簽,表明雙方立場分歧,機關交付「鑑定」或者「成立專家學者委員會」
發文給雙方廠商,告知要「鑑定」,費用將由敗方負擔
三、給公正第三單位判定責任,究竟是「設計錯誤」還是「施工不當」
四、依照公正第三單位的判定,開罰與究責,此時要鼓勵敗方去「調解」
五、依照調解結果,有共識,簽結,沒共識,去法院(不要去仲裁)

我之前就是這樣處理的,不過,也因此惹到了全國數一數二大的設計監造建築師
這間事務所在藍綠都很吃得開,扣他們錢,他們居然沒去申請調解,而是直接請
超高等級的大律師直接對機關提告,案件在地院已經兩年,最近他們請某個北部立委
對機關施壓,要我們長官跟我承諾,在法庭外,直接對該建築師事務所退讓,
而該事務所也猖獗到請我認識的人跟我說要我「知所進退」~~
話說回來,機關還是「被告」,「原告」會施壓「被告」法庭外退讓,實在是很囂張
立委還發函給機關要機關「自我檢討」,這都是真人真事~~
--------------------------------------------------------------------------------------------------------------
因為是立委出面施壓,政風處不敢管,我跟認識的廉政官詢問,他建議我撤退轉進,
監察院那邊也很妙,只說會在精神上支持我,並對我表示同情~~
總之,希望你可以在「調解」階段就搞定,不要鬧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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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煌
偉大的解惑者
偉大的解惑者
 
文章: 1844
註冊時間: 2007 4月 20 (週五) 10:43 am
來自: 雨都、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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