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當土木技師 寫:8136WS 寫:
司法院有相同類型判例,去看一下
判決結果是"扣款"
請問判決年度及字號?
有空我再找看看,那時有印了2份跟同事分享,內文很長,本來想整篇貼上來,但單位電腦有更新過,檔案不曉得放到哪一時找不到,別急,我再找看看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18 (週三) 4:42 am
altiss2002 寫:蘇小光 寫:各位先進:
小弟 目前辦理一件水泥鋪面工程 已驗收完畢
圓柱試體試驗報告數據均大於設計值
但鑚心試體的數據未達設計強度 但三顆試體平均值大於設計值的85%且單顆試體大於設計值的75% 所以認為合格
不過 在辦理決算作業時 監辦單位 認為雖為合格品但未達設計強度值 要求進行扣款 此部分我翻閱該案的契約並未無該部分的處理機制 這樣還可以執意扣款嗎?
而且依據該案所附之施工規範 鑚心試驗應是輔佐圓柱試體試驗之不足 搞到現在好像有點反客為主的意味
所以 懇請各位先進 幫個小忙 提供一下意見
PS:目前我只有翻到公路局的契約有針對此部分 定出處理機制
水泥鋪面工程?請問設計厚度是多少?鑽心混凝土鋪面真的很少見
除非是高公局的剛性路面,一般都只有做結構物的鑽心
蘇小光 寫:各位先進:
小弟 目前辦理一件水泥鋪面工程 已驗收完畢
圓柱試體試驗報告數據均大於設計值
但鑚心試體的數據未達設計強度 但三顆試體平均值大於設計值的85%且單顆試體大於設計值的75% 所以認為合格
不過 在辦理決算作業時 監辦單位 認為雖為合格品但未達設計強度值 要求進行扣款 此部分我翻閱該案的契約並未無該部分的處理機制 這樣還可以執意扣款嗎?
而且依據該案所附之施工規範 鑚心試驗應是輔佐圓柱試體試驗之不足 搞到現在好像有點反客為主的意味
所以 懇請各位先進 幫個小忙 提供一下意見
PS:目前我只有翻到公路局的契約有針對此部分 定出處理機制
蘇小光 寫:問題已解決 感謝各位先進的指教
最後處理結果是 認定合格 不扣罰
joker13 寫:蘇小光 寫:問題已解決 感謝各位先進的指教
最後處理結果是 認定合格 不扣罰
恭喜事情能圓滿收場~
小弟另外還想提供另外一個方向作參考,機關辦理工程通常是會請個設計、監造單位來對工程把關,因此在試驗結果上會直接由監造單位在報告書上判定合不合格,而機關方面則是依照監造單位的判定來確定符不符合契約。如果真的對報告有疑義時還是發個文請監造單位來解釋吧,這樣承辦的壓力也不會太重!
ps:南部的混凝土合不合格是以鑽心試體為主要的判斷依據喔!(其他地方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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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伸一個問題:一個工區,設計鋪設AC t=5cm,契約規定誤差範圍+-0.5公分,也就是廠商鋪4.5~5.5公分之AC算是合格(當然多鋪不會扣錢啦),如果這時鑽心鑽出來平均是4.7公分時,是要依實做數量結算(扣掉0.3公分的材料費)或者符合契約不扣錢呢?(試驗報告是合格的喔!)
小弟目前的做法是依實做數量結算,而廠商也都沒意見,但這樣的做法不曉得到底有沒有瑕疵??還請板上的各位先進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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