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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18 (週三) 4:24 am

勞務契約內的契約價金與原始動支單支出數不同?

除了工程專業外,你必須要知道的規則。
◎ 政府採購法
◎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 子法及相關規定
◎ 採購法相關解釋函
◎ 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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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2 頁) • 1,2

文章由 wharuka » 2009 10月 01 (週四) 8: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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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大大為我解答
自從發現這事後,我心情一直很低落
怎麼那麼簡單的事都可以被我搞得那麼慘
昨晚做夢還夢到主計的人orz

那我想再問一下
如果上面要追究責任的話
我最重會被處什麼罰責?
whar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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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79
註冊時間: 2007 4月 15 (週日) 9: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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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ewb2 » 2009 10月 01 (週四) 10:11 am

我覺得,如果廠商識相,接受你們提出的契約變更內容,
那頂多是簽辦的過程很麻煩廢事,平白多了件複雜的案子出來,
不會懲處吧!

如果廠商不識相,硬要鬧到調解仲裁甚至訴訟,
不論是那種機制,前提都是對契約雙方「公平合理」,
以這個案子陳述的狀況,廠商要全贏的機會應該很小才對,
只要沒有造成機關的損失(這就是現在要努力去做的事),
應該也不會遭受懲處。

最大的懲處,就是處理過程中身心的煎熬了。

如果上面不明理,或者說借題發揮,硬要追究責任,
可能年終考績乙,大不了記過,反正不會搞到法辦就是了。
ewb2
土木人二星會員
土木人二星會員
 
文章: 278
註冊時間: 2007 4月 16 (週一) 12:41 pm
來自: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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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wharuka » 2009 10月 01 (週四) 10:31 am

那我就放心了,頂多就心理準備一下被記過的懲罰
讓自己以後能夠更加謹慎注意辦各項採購與請款時要小心
再一次感謝大家的心意
wharuka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79
註冊時間: 2007 4月 15 (週日) 9: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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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jjq519 » 2009 10月 03 (週六) 9:57 pm

wharuka 寫:那我就放心了,頂多就心理準備一下被記過的懲罰
讓自己以後能夠更加謹慎注意辦各項採購與請款時要小心
再一次感謝大家的心意


整個系列文章看起來
你的錢也沒付 不必緊張 上簽敘明理由更正契約書

廠商真的敢要多的錢 也只能上法院 能贏嗎?
jjq519
土木人三星會員
土木人三星會員
 
文章: 445
註冊時間: 2008 3月 18 (週二)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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