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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提
目前有廠商申請退還保固金 保固期2年已屆滿
因為該工程係自行車道 有路燈 因為幫A處室代辦工程 工程驗收完成後就移交A
A處室沒有移交好,去年才決定移交使用管理單位B, 只是沒有錢辦理接外電事宜 導致路燈從驗收先用臨時電
看功能合格起 就沒有接電使用
因廠商有說 路燈維修蓋 有被扒開 疑似被偷電線 (怪的是20支路燈 只有幾支是這樣)
所以不是原承辦的我就 會同A及B 會勘 看到 路燈幾乎每支維修基座孔內 都有螞蟻築巢 程度不一,共10支不亮 廠商推說 沒接電太久 且因為有蟻窩濕氣 導致整支路燈壞掉....還發文說都不是自己的責任云云
請問 這樣子 該怎麼釐清權責 怎麼退保固金 因為也不知道燈泡(聽廠商說是led)有沒有壞掉 因為都沒有過電 請大大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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