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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總包價法定義出自何處

文章發表於 : 2014 11月 14 (週五) 9:00 am
#0 由 jackey818818
請問總價法的定義說明,有哪本書有說明定義可作為引用依據。

Re: 請問總包價法定義出自何處

文章發表於 : 2014 11月 14 (週五) 11:28 am
#1 由 opqpk
總包價法是好幾項把它加總起來,其項目只要有做就照契約價金給付。
委託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有「服務成本加公費法」、「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及「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等 4 種。在現行公共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件中,大多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及「總包價法」為給付服務費方式。
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探討,因其適用性廣,計算方便,且行之多年,已為主辦機關之經辦、主計部門及人員習慣使用。由於建造費用在工程生命週期中,從設計、招標、訂約、施工及驗收結案等各階段,屬於變化性的 ; 其間,歷經設計預算 ( 亦為招標預算 )、決標價 ( 亦為契約價格 )、驗收結算金額等,建造費用皆為不同。
以「總包價」是以固定給付服務費,而「總包價」之額度,應以總預算架構下之「建造費用」,依其百分比計算而得,以維持基本服務費用。應於契約中明訂,對於因不可歸責於技術服務廠商之事由,肇致展延施工期限達原契約工期之百分之十以上者,應予增加廠商監造 ( 或專案管理 )費用。修訂『技服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為 :「廠商之服務費用,應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 • • • 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並要求於契約中明訂之。 針對服務費額度不同,明訂監造人力 ( 出勤及學經歷條件 ) 需求,以供主辦機關統一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