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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工程與減價收受

文章發表於 : 2015 7月 25 (週六) 7:13 pm
#0 由 bom11home
工程契約是採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的

原來契約編有全阻隔圍籬跟半阻隔圍籬

廠商全部都用全阻隔圍籬施工,導致完全沒有半阻隔圍籬的數量

請問這種假設工程,原設計有數量,驗收時結算數量為零,

明顯的無影響安全、使用需求及預定效用,也不是工程實體部分,仍要適用減價收受嘛?

或是由監造說明無影響安全、使用需求及預定效用,以零結算,無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