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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付款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11:15 am
#0 由 brabuskeeler
請教各位前輩..

我們鄉內7.21因卡玫基颱風沖毀一座過水橋路面,經會勘後決定先簡易搶通
於是簽准後,7.23馬上請包商簡易重舖混凝土橋面
但沒想到鳳凰颱風馬上又來了,包商施作完成的混凝土橋面又被沖掉一半
施工前..施工中我與課長都有去現場確定有施作,並拍照存證
但施工後來不及完成驗收程序就被沖毀了
不過村長村民都可證明該橋面已施工完竣並可使用
請問這樣要付款給廠商..會有問題嗎?要注意什麼?採書面驗收可行嗎?
請各位前輩指導...謝謝

Re: 工程付款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11:59 am
#1 由 紫煌
brabuskeeler 寫:請教各位前輩..

我們鄉內7.21因卡玫基颱風沖毀一座過水橋路面,經會勘後決定先簡易搶通
於是簽准後,7.23馬上請包商簡易重舖混凝土橋面
但沒想到鳳凰颱風馬上又來了,包商施作完成的混凝土橋面又被沖掉一半
施工前..施工中我與課長都有去現場確定有施作,並拍照存證
但施工後來不及完成驗收程序就被沖毀了
不過村長村民都可證明該橋面已施工完竣並可使用
請問這樣要付款給廠商..會有問題嗎?要注意什麼?採書面驗收可行嗎?
請各位前輩指導...謝謝


這個案子是多少錢啊?

1.不建議書面驗收,請正式寫驗收記錄,註明驗收時間與經過。(這是單純指驗收)

2.請款時有兩種方法會比較保險,對公務員而言
(1)凹廠商不要請了(不過對廠商很不公平,不過這是最好的辦法)
(2)敘明原因會 貴單位法制人員(通常會回請依法辦理,這個動作要做,做了就不會是重點),與發函請教縣府法制局(記得公文內要寫的有技巧一點,請 貴局依**法給予建議,不要寫我們這樣做是否有觸法之虞,不然他一樣回依法辦理),還有請工程會幫忙解釋(敘明原因,寫越清楚越好,請工程會指示,通常會回請依法辦理,然後你再回他,請教依什麼法辦理)

總之要讓上級覺得你很認真在處理這個案子...還有錢是拖越久越好,等到解釋完再說

不然檢調已經在摩拳擦掌了!

當然小弟以前待的單位曾經允許補償廠商這方面損失的,不過我深深覺得不妥!

因為當檢察官要辦你時,他才不管誰可以作證,就算你叫全村來,他一樣可以聽他想聽的,寫他想寫的,先起訴你再說!慎之!(並非要妖魔化檢調,但是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1:21 pm
#2 由 ewb2
這個的案子應該是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的小額採購吧,
碰到了,當然覺得很倒楣,
不過,解決方法大概只有依契約規定辦理一途。

先看你訂的簡約,付款條件是什麼?
如果要驗收後付款,第二次沖毀後的條件已不符驗收標準,
當然要請廠商依標準完成後才可以驗收付款。
至於做好後又沖毀的部分要算誰的?
因為是天災,只好算老天爺的,
這麼短的簡約工程,應該不可能去投保工程險,
所以只好請做的包商吸收了,因為標的在還沒有完成驗收前,仍屬於乙方的財產,
發生的損失也只好歸屬於他。

我自已也曾經碰過類似的案子,
豪雨後緊急搶修,結果不知道隔壁的水利溝水利會已發包工程,
包商都報竣工也核准派驗收了,結果要驗收時,一部分標的物被水利會的工程蓋掉了,
驗收官看不到東西,又不可能再蓋回去,只好請驗收官據實寫再想辦法了,
一開始我也手忙腳亂,感覺很衰,
後來依前面的邏輯想清楚後,決定應該讓包商接受我跟他都很衰的觀念,
我請監工找包商一起詳細的跟他說明這件事情的原因歸屬和可能的做法,
包商配合度還不錯,終於接受了我們都很衰的想法,
然後就簽減價收受,但不罰6倍扣款結案。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1:22 pm
#3 由 brabuskeeler
謝謝紫煌大大的指導...

這件工程才九萬多,沒有施工圖只有估價單,
如果請廠商吸收應該是說不過去..因為他就是配合搶修才會這麼快又被沖走
因為誰也沒料到鳳凰隔一個禮拜又來

法制處應該不會理我們,我可能會發函請縣府發包中心指導
這類案件有沒有什麼法規可以依據的呢
明明有做的工程,付款還得顧慮這麼多..真是棘手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1:28 pm
#4 由 brabuskeeler
謝謝ewb2大大..
小額採購只有經鄉長簽准的簽呈..沒有簡約,那怎麼辦呢?
有相關規定可依循嗎?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1:55 pm
#5 由 ewb2
brabuskeeler 寫:謝謝ewb2大大..
小額採購只有經鄉長簽准的簽呈..沒有簡約,那怎麼辦呢?
有相關規定可依循嗎?


如果沒有被已簽准的相關採購驗收程序綁住的話,我想應該還好!
建議你去問一下單位主會計,有關經費動支核銷的規定,
搞不好用個粘貼憑證有人蓋驗收證明就可以請付款了。

不過要注意的是,後續可能有人會質疑,為什麼一個地方在不到2個禮拜內,
重覆做了2次的工程,有沒有重複計價圖利的問題?有沒有管理不善的行政疏失?
一定要先針對這些問題做好完整的準備跟交代,
也許可以再上個簽說明,並把相關的佐證資料附齊全免得以後忘掉。
還有,這時候,要更注意給付的價金是否合理的問題。
因為,只要檢調認定採購的結果有人不當得利,就可以把我們用圖利罪來辦。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6:02 pm
#6 由 b09104083
原來當公務員這麼的難做 薪水不多還會吃上官司 真是悲哀 (jolin) 真是替公務員感到驕傲 利害

小額採購依採購法可採書面驗收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7:56 pm
#7 由 阿比尚讚!!
小額採購依採購法可採書面驗收-----
做工程的一定要去上會害人的採購法課程....
.....ㄨ卒的時候...阿比最好......醉.....

Re: 工程付款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5 (週二) 9:03 pm
#8 由 lrdf
brabuskeeler 寫:...
但施工後來不及完成驗收程序就被沖毀了...

請查明你們的工程契約,未完成驗收,那似乎工程保管責任仍在建商...
應回歸到契約責任、工程保險及不可歸責的部分來小心處理。
如果你們有做中間查驗,工程施工及品質尚符合契約規定,那可能還比較好處理些。
如果沒有,因為不明是否符合驗收標準,如果找相關技師公會鑑定後沖毀的歸責,再依結論處理,不知道合不合宜?

文章發表於 : 2008 8月 06 (週三) 8:41 pm
#9 由 nationals777
小額採購你簽准的部分,目前應該只是同意施作及於多少錢內用哪筆錢施作
最後,任何採購都要經過驗收這關,過了才給錢
小額採購的驗收通常都是附上施工前中後照片
你說你有照片,那你就幫他背書,講實在的,9萬多的工程鐵定亂做(即使沒被沖壞),且有利潤
不然就曉以大義說服他(凹他),雖然目前聽起來就算去工程會承商應 該會贏(至少不會一毛不給)
可是誰會為了9萬多上工程會呢!見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