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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程竣工後發票開立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7 7月 24 (週一) 6:20 pm
#0 由 abc731112
請教各位先進,小的有件未滿十萬的小型工程(未訂立契約)已完工,工程公司要辦理請款

原先預算書設計工程項目分別有:
挖土機作業
小卡車
作業工
營業稅
以上4項

然後工程公司來的發票裡面,工程項目只有挖土機工程款一式

請問這樣有合乎相關規定嗎?還是發票裡面的工程項目要跟預算書的工程項目要一致呢?

Re: 關於工程竣工後發票開立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9 3月 04 (週一) 3:25 pm
#1 由 阿星
無論有無訂定契約~若是公共工程開口合約一定要與預算書項目一樣否則難銷案,因為營業稅是另計的不是工項~~等簽訂合約後再補開,但有一個問題須注意,因為尚未簽訂正式合約,有的機關會要你把請款發票日期往後延到簽訂契約後,才能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