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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停工前(等停工的核備文時)

文章發表於 : 2008 12月 12 (週五) 9:32 pm
#0 由 wharuka
請問各位前輩,在下有一件工程預計12/6是停工日,但我簽到上層去,還沒下來時
承商對於在這等核備文時的,混凝土壓試體有疑問
因為機關尚未正式同意12/6日停工,但廠商還是得繼續施工,於施工網圖上已經有些許落後

第一、落後問題,我辦公室的同事是說可以等核備文後再對整個網圖與日報表做修改
除了這個方法外還有什麼更佳的方法

第二、於這段期間廠商所做的混凝土試體是否算在契約規定的次數裡,那監工日報要怎麼寫
假如是在12/10做了一次試體,然而機關的核備文卻是在12/24號核備的,這樣會不會被主計在估驗時刁難

感謝指教 (眼汪汪)

文章發表於 : 2008 12月 13 (週六) 3:00 pm
#1 由 sandaniel.tw
實務上可以追認的方式辦理免計工期的事宜。也就是說一旦簽準,可以修正施工監造日報。
我在簽免計工期或者停工時,都會以追認到無法施作做的日期為準,在你的這個案子就是12/6是停工日。
不知道我這樣會不會不符慣例(當然簽準的行政程序不會拖太久)。


做試體似乎不是在進行工程,而是在確定品質,所以應該在施工、監造日報上顯示有做試體試驗應該無礙於停工或者契約工期吧。

文章發表於 : 2008 12月 18 (週四) 9:55 am
#2 由 wharuka
了解,感謝大大分享經驗

目前我這單位因為自己處內有規定個材料檢驗要點
所以承商才會一直想知道他在等核備文時,有做的試體能不能計價

經過我們內部自己討論後,大致上有個共識了
感謝解答 (GOOD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