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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先進剛好今年所發包的契約有寫工程物調的內容

文章發表於 : 2008 12月 18 (週四) 10:03 am
#0 由 wharuka
如題
本市於今年開始在工程契約內都加入了工程物調款的內容
結果,有廠商提說,這樣子按照工程會的這個公式去調整,他會虧損很多錢

因為他是在今年7月份得標,而契約用的公式是以開標當月總指數當分母,估驗日當月總指數當分子
剛好7月的總指數是最高的(和12月比的),他覺得如果照這樣子估驗下去,他要跳樓了

這樣的話,他會向工程會提出爭議,看要如何處理

請問各位先進有沒有類似問題,如果有的話,是怎麼處理的?
我科長和技正都是說先函文給工程會,看工程會的回覆再做處理
假如,工程會真的認為要以爭議處理的話,這樣我的工程會被迫停工嗎?(預計98年12月完工)
像一般爭議的時程大約會多久?

煩指請教,感謝

Re: 有無先進剛好今年所發包的契約有寫工程物調的內容

文章發表於 : 2008 12月 18 (週四) 1:04 pm
#1 由 golden
wharuka 寫:如題
本市於今年開始在工程契約內都加入了工程物調款的內容
結果,有廠商提說,這樣子按照工程會的這個公式去調整,他會虧損很多錢

因為他是在今年7月份得標,而契約用的公式是以開標當月總指數當分母,估驗日當月總指數當分子
剛好7月的總指數是最高的(和12月比的),他覺得如果照這樣子估驗下去,他要跳樓了

這樣的話,他會向工程會提出爭議,看要如何處理

請問各位先進有沒有類似問題,如果有的話,是怎麼處理的?
我科長和技正都是說先函文給工程會,看工程會的回覆再做處理
假如,工程會真的認為要以爭議處理的話,這樣我的工程會被迫停工嗎?(預計98年12月完工)
像一般爭議的時程大約會多久?

煩指請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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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論上看契約怎麼訂,就是怎麼走,如果貴單位的契約7月份的是訂0%就要調了,總指數跟12月一比的話,大約跌了11%,不過這也是大環境的問題,難道廠商調貨沒比較便宜嗎?

2、但您不能全部用12月去計算,應該要「按月算」,就算「沒按月估驗」,也要把每個月的實際施作數量算

出,對甲乙方都比較公平,這就是物調款實施後,按月估驗的必要性所在。

3、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條款訂定原則,請看清楚~(第四項提到折減率按估驗內容之最後施工日),

但他有前提,因為他已經預設成按月估驗了。因為(第三項明確規定:逐月就已施作部分按當月指數計
算物價調整款),所以言而總之就是按月調整。

4、另外機關訂契約時,就要先評估是不是要採用中分類,或是特定個別項目調整的必要性,不要僅為了計算方便,全部用總指數。
以上見解參考~

Re: 有無先進剛好今年所發包的契約有寫工程物調的內容

文章發表於 : 2008 12月 18 (週四) 1:19 pm
#2 由 narita
廠商講的話聽聽就好
可信度不高
現在物價降了對他來說成本降低
當時招標時的價錢本來就比較高應該扣回來
如果你有這方面的問題可以上工程會網站/政府採購/工程款物價指數調整中有下列資訊可以看一下
機關已訂約施工中工程因應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補貼原則(97/11/24修正)
機關已訂約施工中工程因應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補貼原則 問 與 答(97/12/2修正)
一般物調以2.5%為起算的基準,不過上述幾個原則中有些特殊條件可以改成10%
可以參考一下看是否有符合的可以採用若都沒有的話再行文給工程會
在來是契約內條文的訂定可由工程會制式範本中修改再加入上述相關原則說明
走爭議的話對廠商不見得會有好處
可能他只是丟個風向球出來測試你們機關的反應吧
一般認為公務員都怕事且對訴訟或爭議比較排斥
只要你們站的住腳沒有凹廠商其實不用怕
走爭議搞不好會更慢領到工程款

文章發表於 : 2008 12月 18 (週四) 11:26 pm
#3 由 小小火狐狸
雄哥見解果然精闢
佩服
被操過的人果然不同